文成縣國土資源局

文成縣國土資源局,主要是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實施轄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成縣國土資源局
  • 執行:黨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 相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 其他: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文成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它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實施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
(三)組織實施轄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受理民眾來信來訪。
(四)制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墾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墾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全縣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負責全縣農用地轉用、徵用的方案編制、審核、報批;負責全縣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負責臨時建設用地的審批和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轄區土地儲備和土地市場管理。
(七)指導編制並實施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測算擬定各類建設用地的供地地價標準和出讓地價,擬定徵用和收回土地的補償標準。
(八)依法管理地質礦產勘查,礦產資源儲備認定及其登記管理;負責地質資料管理,發布地質資料管理,發布地質礦產、地質環境信息。
(九)管理全縣採礦權,制訂全縣採礦權市場的運行規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縣鄉兩級採礦權的行政授予、招標和拍賣。
(十)依法管理地質環境,組織監督、防治地質環境災害;依法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地下水的過量開採和污染,保護地質遺蹟。
(十一)組織開展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的宣傳教育、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設統計年報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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