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2023年民眾緊急轉移避險應急演練工作方案

《文山州2023年民眾緊急轉移避險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已經文山州政府同意,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3月22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州2023年民眾緊急轉移避險應急演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2日
  • 發布單位: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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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和丘北“5·27”山洪土石流災害教訓,全力做好全州2023年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州政府決定在全州組織開展2023年民眾緊急轉移避險應急演練,為確保應急演練有序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應急演練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深入貫徹“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理念,通過開展民眾轉移避險演練,檢驗各級各部門防汛抗旱、地質災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有效性、科學性,切實增強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指揮和處置能力,增強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對自然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增強廣大人民民眾防災減災抗災意識和能力,確保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演練時間及內容
(一)應急演練時間。2023年3月28日至4月20日,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統一時間開展。
(二)應急演練內容。開展汛期山洪(城市洪澇)、地質災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民眾緊急轉移避險應急演練,安全轉移民眾,實施安全避險。
三、應急演練範圍及對象
(一)應急演練範圍。各縣(市)統一領導,鄉鎮(街道)具體組織轄區內所有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實施。
(二)參演對象。以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為單位,全體人員參加應急演練。
四、應急演練步驟
(一)動員部署(3月28日至30日)。各縣(市)、鄉鎮(街道)、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安排部署轄區內應急演練工作。
(二)風險隱患排查(3月30日至4月1日)。各縣(市)、鄉鎮(街道)、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特別是轄區內水庫、行洪河道、蓄滯洪區、山洪地質災害危險區、城市低洼易澇區、旅遊景區、森林火災、地震等部位風險隱患重點排查,排出高、中、低風險進行形勢分析,對排查出的隱患實行清單化管理,建立隱患台賬,明確整改責任和完成時限,並抓好整改落實。
(三)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和開展培訓(4月2日至7日)。各縣(市)、鄉鎮(街道)、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結合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各縣(市)、鄉鎮(街道)制定工作方案,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制定應急演練方案。同時,各縣(市)召集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組織應急演練指揮員培訓,各鄉鎮(街道)組織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負責人開展應急演練業務培訓,確保應急演練工作順利推進。
(四)組織應急演練(4月8日至4月15日)。鄉鎮(街道)組織轄區內所有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實施演練。
(五)總結評估(4月16日至20日)。各鄉鎮(街道)組織轄區內所有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參演單位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各縣(市)組織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並形成演練總結評估報告。鄉鎮(街道)演練總結評估報告上報縣(市)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市)演練總結評估報告上報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州級領導分別掛包縣(市)(詳見附屬檔案1),應急演練期間深入各縣(市)開展督導檢查。各縣(市)實職處級領導包保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掛包到自然村,自然村幹部、黨員包保獨居老人、傷殘人士、留守兒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確保每個鄉鎮至少有1名以上處級領導進行實地督戰指揮,每個自然村都有鄉鎮(街道)領導包保,做好組織指揮應急演練。
(二)嚴密組織實施。各縣(市)、鄉鎮(街道)要層層壓實責任,嚴密組織實施,做到不漏一村、一校、一企、一戶、一人。特別是山洪、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隱患點和2022年轉移避險演練過程中存在問題和被督查整改的單位要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制,壓實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責任。應急演練要確保人員安全,防止發生人員傷亡。在開展應急演練之前要提前發布公告,讓民眾知曉、支持應急演練工作。縣(市)工作方案報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鄉鎮(街道)工作方案報縣級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自然村(村、居民小組)、學校以及廠礦企業等單位應急演練方案報鄉鎮政府備案。
(三)注重演練實效。各縣(市)要高度重視此次應急演練,堅持“貼近實戰、注重實效”原則,緊密結合轄區山洪、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風險特點,認真部署應急演練工作,確保以應急演練促準備、以演練強能力。在實施應急演練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叫應機制,按照轉移避險“六落實”(行政責任人、監測負責人、信息報送人、預警報警信號、轉移路線、安置地點)要求,做到轉移信號清楚、轉移路線清楚、轉移安置地點清楚、轉移安全防範常識清楚,轉移安置地點不能出現有地質災害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
(四)加強督查指導。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抽調有關成員單位人員組成8個督查指導組(詳見附屬檔案2),組長由牽頭單位實職處級領導擔任,成員單位選派相關專業人員參加,於4月1日至4月15日對各縣(市)應急演練工作直插一線開展督查檢查,防止應急演練走過場、搞形式。轄區內所有鄉鎮(街道)全覆蓋,每個鄉鎮(街道)抽查不少於2個村(居)委會,每個村(居)委會抽查不少於2個自然村(村、居民小組)。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責任單位限時整改,確保應急演練取得實效。牽頭單位負責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督查,並將督查情況於4月16日前報送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各縣(市)應急演練方案、總結評估情況、應急演練統計表於4月20日前報送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附屬檔案:
1.州級領導掛包縣(市)應急演練名單
2.應急演練督查指導組名單
3.應急演練培訓參考提綱
4.應急演練評估
5.應急演練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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