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義大利羅馬交響樂團等外國藝術團體到國家大劇院演出的批覆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義大利羅馬交響樂團等外國藝術團體到國家大劇院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1506號

文化部

2008-8-29

法規內容
國家大劇院:
你院院演文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邀請下列外國表演藝術團體到你院演出:
義大利羅馬交響樂團一行120人,演出時間:2008年10月11日至12日;
荷蘭舞蹈劇場舞蹈團一行65人,演出時間:2008年10月14日至15日;
德國漢諾瓦女子合唱團一行65人,演出時間:2008年10月14日至15日;
德國巴登州芭蕾舞團一行80人,演出時間: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