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印度尼西亞藝術團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9〕1319號
【發布日期】2009-07-16
【生效日期】2009-07-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印度尼西亞藝術團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9〕1319號)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9]1002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請印度尼西亞藝術團一行55人,於2009年7月24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