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

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

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成立於2016年7月28日,隸屬於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致力於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民俗文化,搶救民俗文化遺產,發掘優秀的民俗文化資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
  • 外文名:Folk Culture Art Specialized Committee  
  • 業務主管: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
  • 組織狀態:正常
  •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8日
  • 辦公地址:北京西城區永安路106號北樓七層
基本介紹
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以繁榮民俗文化為目的,以服務民俗文化為宗旨,以文化創新為重點,落實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承擔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組織舉辦的民俗文化展覽服務工作;組織國內外民俗文化交流項目的立項及合作實施事項;組織開展國內外民俗文化交流活動;承擔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組織的民俗文化獎項評選、民俗文化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組織舉辦民俗文化成果的展覽、交流、開發、推介等活動;開展民俗文化知識普及和民俗文化專業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民俗文化的搶救、整理和保護工作,以及與民俗文化有關的各類業務工作。
文化部藝術發展中心中國傳統文化產業發展中心民俗文化藝術專業委員會將結合全國各地民俗文化資源,發揮承上啟下的橋樑作用和紐帶作用,促進我國民俗文化產業市場化、規範化、產業化發展,大力推動我國民俗文化的復興與繁榮。
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民俗文化方面的方針、政策。
2、進行分行業、分區域的民俗文化數據匯總和分析,研究、解決民俗文化出現的新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制訂產業方針、政策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積極推動“一帶一路”走向世界,開展國際民俗文化交流活動,為國內外民俗文化搭建合作和交流的平台。
4、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對民俗文化現象的挖掘、考察,為民俗文化產業和企業提供規劃、政策類的諮詢服務,協助民俗文化項目申報。
5、組織、搭建各種民俗文化論壇、培訓,促進民俗文化的傳承與保護[4]。
6、組織收集、整理和傳遞國內外民俗文化資訊,進行市場分析、預測,開展信息交流活動和諮詢服務,為民俗文化產業和社會提供信息服務。
7、建立中國民俗產業基金,做好民俗金融服務平台。
8、建立中國民俗文化資料庫及線上線下網際網路互動平台。
9、培養民俗保護與傳承發展人才,做好民俗文化進校園,民俗文化古村落互動活動。
10、在全國建立中國民俗文化保護與發展基地,全國進行民俗文化展示、展覽、展演活動。
11、組織協調並增進民俗文化的橫向聯繫,促進民俗文化各種形式的合作和橫向聯合,增強凝聚力。
12、加強民俗文化資料整合,出版民俗文化相關書籍、視頻、影像作品。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
顧問部門:專家委員會
組織部、宣傳部、事業發展部、產業開發部、培訓部、課題部
現任領導
主 任:沈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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