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創新獎

文化部創新獎

文化部創新獎設立於2004年,旨在對立足時代前沿、弘揚科學精神、運用現代科技、普及廣大民眾的文化項目予以表彰。

獎項設定分創新獎與特等獎。獎項評選每三年一屆。至2013年共舉行4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創新獎
  • 類別:獎項
  • 設立時間:2004年
  • 國家:中國
歷史沿革,獎項評選,組織機構,獎項設定,榮譽獎勵,授予對象,評審程式,歷屆回顧,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

歷史沿革

文化部創新獎設立於2004年,並於2004年3月29日印發的《文化部創新獎獎勵辦法》。
2006年3月21日,文化部發布第一次修訂的《文化部創新獎獎勵辦法》,於2006年4月21日開始實施。
2009年1月7日,文化部發布第二次修訂的《文化部創新獎獎勵辦法》並確定於2009年1月7日開始實施。在獎項設立方面,將每屆獎勵項目總數上限改為20項,同時刪除了獎勵人數限額;在評審工作方面,增設秘書長一職(共1名),評審委員任期由4年縮短為3年。
2010年9月26日,文化部發布第三次修訂的《文化部創新獎獎勵辦法》。在第三次修訂版中,將授予對象界定進行了細化,將特等獎項目上限特徵為4項(原2項)、確定了獎項人數限額、明確了獎項金額(創新獎每項2萬元、特等獎每項5萬元)。

獎項評選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文化部
監督機構
駐文化部監察局
評審委員會
負責文化部創新獎的評審工作。
(一)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人,秘書長1人,委員若干人。委員由文化部聘任,任期一屆。
(二)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辦公室。評審辦公室設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負責日常工作。
(三)根據評審工作需要,評審委員會可設若干專業評審組。專業評審組設組長1人,副組長1-2人,成員若干人。專業評審組正、副組長由文化部創新獎評審委員會的委員擔任。

獎項設定

文化部創新獎的評選每三年一屆(原每兩年一屆,2009年1月7日文化部創新獎獎勵辦法第二次修訂時更改為每三年一屆),每屆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20項,對其中特別優秀的項目授予特等獎,特等獎項目不超過4項。

榮譽獎勵

獲得文化部創新獎的項目由文化部頒發獎狀、獎金和證書。獎勵人數每項限額為10人,獎金數額為每項2萬元;特等獎項目獎勵人數每項限額為15人,獎金數額為每項5萬元。

授予對象

在文化行業各領域的文化實踐中以科學理論、科學方法、科學技術實施創新,並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為促進文化的發展與繁榮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項目完成人:
(一)在文化體制改革中引入先進的管理理念,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提高運營效率和水平;
(二)在藝術創作和生產中套用先進科學技術創造新的表現形式和積極探索新的表現手法,增強藝術表現力;
(三)在工藝創意和工藝科技中運用科學方法、科學技術探索創新的發展模式,實現工藝創新,促進發展;
(四)在文化服務中運用先進科學技術實施創新,拓展服務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文化服務供給能力;
(五)在文化市場監管中利用現代高新技術實施有效管理,提高市場監管水平,促進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六)在文化產業發展中與高新技術結合,提升文化產品的技術含量,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創新文化生產方式、催生新的文化業態;
(七)在藝術教育與人才培養中套用先進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八)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和利用中運用現代高新技術,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促進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
(九)在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工作中,創新理論和工作機制,探索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工作新領域和新模式,增強對外文化交流、對外文化貿易和對外文化宣傳的實際效果,提升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

評審程式

文化部創新獎評審分為初評和終評。
(一)各評審專業組對評審辦公室提交的參評項目申報書及相關材料進行分組審查,並以分組投票的方式產生初評結果。
(二)評審委員會以會議方式對初評結果進行評審,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產生終評結果。評審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評審委員參加,票數超過實到評審委員半數以上,評審結果有效。
(三)評審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評審辦公室請假,評審辦公室按程式增補新的評審委員。
(四)評審實行迴避制度。參評項目參與者不得參與評審委員會及相關評審組。
評審結果由文化部審核批准後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天。在公示期內如對公示的獲獎項目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評審辦公室提出。

歷屆回顧

第一屆

文化部創新獎評選出特等獎1項、創新獎13項。“江蘇省蘇州市崑曲遺產保護、繼承、弘揚工程”獲特等獎,“以道具器械創新,推動雜技藝術發展”等13個創新項目。

第二屆

2007年11月6日第二屆文化部創新獎在武漢頒發,“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創新與實踐”獲創新獎特等獎,“體制機制創新使北京兒藝獲得新發展”等14個項目獲得創新獎。

第三屆

第三屆文化部創新獎2009年12月7日在深圳頒發,“徽州文化生態保護的創新與實踐”獲創新獎特等獎,“深圳市民文化大講堂”、“北京2008奧運形象創新設計專項”等19個項目獲得創新獎。

第四屆

在第四屆文化部創新獎的評選中,共有29個項目獲得殊榮。其中,《中國農民歌會組織模式的創新與實踐》等4個項目獲特等獎;《掌上國圖——移動數字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等16個項目獲得創新獎;《原創精品工程暨兒童劇聯盟項目》等9個項目獲創新獎提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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