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媒體定義
文化自媒體是自媒體的一個僅屬於文化範疇的分支,包含
文化與
自媒體的基本屬性。
文化自媒體包含文學、藝術,但不是一種廣義文化範疇的自媒體,特指高級文化(high culture)自媒體,是網際網路衍生出的一種自媒體文化。
文化定義
文化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給它下一個嚴格和精確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自20世紀初以來,不少哲學家、 社會學家、 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語言學家一直努力,試圖從各自學科的角度來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為止仍沒有獲得一個公認的、令人滿意的定義。據統計,有關 “文化” 的各種不同的定義至少有二百多種,足以說明界定“文化”概念的難度。
關於文化的一些分類:
A) H. H. Stern(1992:208)根據文化的結構和範疇把文化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的文化即大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big C),狹義的文化即小寫的文化(culture with a small c)。廣義地說,文化指的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包括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是一種可見的顯性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分別指生活制度、 家庭制度、 社會制度以及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它們屬於不可見的隱性文化。包括文學、哲學、政治等方面內容。狹義的文化是指人們普遍的社會習慣,如衣食住行、風俗習慣、生活方式、行為規範等。
B)Hammerly(1982)把文化分為信息文化、行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指一般受教育本族語者所掌握的關於社會、地理、歷史、等知識;行為文化指人的生活方式、實際行為、態度、價值等,它是成功交際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是指藝術和文學成就,它是傳統的文化概念。
C)人類學家將文化分為三個層次: 高級文化(high culture),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宗教等; 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指習俗、儀式以及包括衣食住行、人際關係各方面的生活方式; 深層文化(deep culture),主要指價值觀的美醜定義,時間取向、生活節奏、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及與性別、階層、職業、親屬關係相關的個人角色。
高級文化和大眾文化均植根於深層文化,而深層文化的某一概念又以一種習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眾文化中,以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學主題反映在高級文化中。
文化自媒體之文化取自此概念的高級文化。
自媒體概念
定義
美國新聞學會的媒體中心,在2003年7月出版的由謝因波曼與克里斯威理斯兩位聯合提出的“We Media(自媒體)”研究報告中,對“We Media(自媒體)”下了十分嚴謹的定義:“We Media是普通大眾經由數字科技強化、與全球知識體系相連之後,一種開始理解普通大眾如何提供與分享他們本身的事實、他們本身的新聞的傳播途徑。”
美國著名矽谷IT專欄作家丹吉爾默的專著《自媒體:草根新聞,源於大眾,為了大眾》(“We the Media: 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充分體現著自媒體的特點。
平台舉例
自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微博、個人日誌、個人主頁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託管平台是美國的Facebook和Twitter,中國的Qzone、新浪微博、騰訊微博、微信公眾號等。
自媒體是指為個體提供信息生產、積累、共享、傳播內容兼具私密性和公開性的信息傳播方式。
在自媒體時代,各種不同的聲音來自四面八方,“主流媒體”的聲音逐漸變弱,人們不再接受被一個“統一的聲音”告知對或錯,每一個人都在從獨立獲得的資訊中,對事物做出判斷。
自媒體有別於由專業媒體機構主導的信息傳播,它是由普通大眾主導的信息傳播活動,由傳統的“點到面”的傳播,轉化為“點到點”的一種對等的傳播概念。
特點
1)平民化、個性化
2006年年終,美國《時代》周刊年度人物評選封面上沒有擺放任何名人的照片,而是出現了一個大大的“You”和一台PC。《時代》周刊對此解釋說,社會正從機構向個人過渡,個人正在成為“新數字時代民主社會”的公民。2006年年度人物就是“你”,是網際網路上內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創造者。
從“旁觀者”轉變成為“當事人”,每個平民都可以擁有一份自己的“網路報紙”(部落格)、“網路廣播”或“網路電視”(播客)。“媒體”仿佛一夜之間“飛入尋常百姓家”,變成了個人的傳播載體。人們自主地在自己的“媒體”上“想寫就寫”“想說就說”,每個“草根”都可以利用網際網路來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觀點,傳遞自己生活的陰晴圓缺,構建自己的社交網路。
我國著名新聞傳播學者喻國明形象地將此描述為“全民DIY”:“簡單來說,DIY就是自己動手製作,沒有專業的限制,想做就做,每個人都可以利用DIY做出一份表達自我的‘產品’來。” 自媒體成為了平民大眾張揚個性、表現自我的最佳場所。
2)平民化傳媒,低門檻易操作
對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而言,媒體運作無疑是一件複雜的事情,它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去維繫。同時一個媒介的成立,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層層核實和檢驗,其測評嚴格,門檻極高,讓人望而生畏,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但是,在這個網際網路文化高度發展的時代,我們坐在家中就可以看到世界上各個地方的美麗風景、就可以欣賞到最新的流行視聽、就可以品味到各大名家的激揚文字,網際網路似乎讓“一切皆有可能”,平民大眾成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媒體”也成為可能。
在像
新浪部落格、優酷播客等所有提供自媒體的網站上,用戶只需要通過簡單的註冊申請,根據服務商提供的網路空間和可選的模版,就可以利用版面管理工具,在網路上發布文字、音樂、圖片、視頻等信息,創建屬於自己的“媒體”。擁有自媒體,不需要你投入任何成本,也不要求你有任何的專業技術知識。其進入門檻低,操作運作簡單,讓自媒體大受歡迎,發展迅速。
3)互動性強,傳播快速
沒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得益於數字科技的發展,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我們都可以經營自己的“媒體”,信息能夠迅速地傳播,時效性大大的增強。作品從製作到發表,其迅速、高效,是傳統的電視、報紙媒介所無法企及的。自媒體能夠迅速地將信息傳播到客群中,客群也可以迅速地對信息傳播的效果進行反饋。自媒體與客群的距離是為零的,其互動性的強大是任何傳統媒介望塵莫及的。
4)良莠不齊
個人有千姿百態,代表著個人的自媒體也有良莠不齊。人人都可以自主成立“媒體”,當媒介的主人,發布的信息也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願隨心所欲地編輯。這些信息有的是對生活瑣事的流水帳式的記錄,有的是對人生境遇的深刻感悟的集錦,有的是對時事政治的觀察評論,有的是對專業學問的探索與思考。自媒體取消了傳統媒體編輯決定發表的權力,讓各種信息“肆意”傳播。
優秀的自媒體可以讓客群得到生活的啟發或者有助於事業的成功,讓人們發現生活的意義與價值。但大部分的自媒體只是一些簡單的“網路移植”,記錄一些不痛不癢的雞毛蒜皮的內容,甚至是一些不健康的東西。
5)信息的可信度自我判斷
網路自媒體的數量龐大,其擁有者也大多為“草根”平民,網路的隱匿性給了網民“隨心所欲”的空間。在平民話語權得到伸張的今天,“有話要說”的人越來越多。有的自媒體過分追求新聞發布速度或者說為了追求點擊率而忽略了新聞的真實性,導致的部分民間寫手降低了自身的道德底線。這就需要對自媒體所傳播的信息可信度進行自我判斷。
表現渠道
論壇、部落格、微博、微信等等微媒體以及新興的視頻網站構成了自媒體現存的主要表達渠道,然而隨著個人用戶對網際網路的深度使用,以網路為代表的個人門戶類網站將成為自媒體的新興載體。理由在於:
1)除了傳統部落格的信息發布功能,個人門戶的個性化聚合功能還能精準並即時地獲取信息,從而構成一條雙向的即時信息通道。這種通道的存在有利於培養更加廣大的信息客群,從而支持起更加旺盛的信息表達訴求。
2)個人門戶能夠將數據挖掘和智慧型推送結合在一起,從而通過一種用戶樂於接受的方式推動自媒體的傳播,會自動將每天推薦人數最多的並且是用戶感興趣領域的內容自動推動給用戶。而傳統的部落格雖然也有排行榜顯示信息的熱度,但是無法達到信息推送的智慧型程度
3)個人門戶建立的社區生態鏈加強了用戶之間的聯繫紐帶,使得信息的發布者與接受者們溝通更加緊密,聯繫也更加穩固。我們都知道,每一個成功的自媒體背後必然存在一撥支持群體,部落格所能提供的簡單留言評論的方式已不足以滿足建議一個忠實冬粉的需求,傳統的做法是再輔以論壇和即時通訊,但是所有這些功能需求都已經被聚合到個人門戶這種新興載體中,因此個人門戶理所當然地將成為自媒體的最佳表達途徑。
力量來源
自媒體之所以爆發出如此大的能量,之所以對傳統媒體有如此大的威懾力,從根本上說取決於其傳播主體的多樣化、平民化和普泛化。
在網際網路時代,被套用最多的就是個人門戶的“自媒體”。以部落格社區為核心代表,相當大的一部分大小網站都會給用戶開設“部落格”,“日記”等自媒體載體。自媒體通過“六度理論”和病毒式的傳播,將信息的傳遞速度和規模無限的放大。
1)網商行銷需要
幾乎所有從事網路行銷的網店,都會去做基於搜尋引擎的關鍵字行銷,這必然會重視自媒體的影響,網商企圖通過自媒體來達到小成本互動行銷的目的。
2)個人交流需要
在當今,社會壓力、工作都不堪重負,渴望釋放是一種保護性措施,自媒體因其有可自我把握的定向性和開放性,就成為這種釋放的不二選擇。隨著傳統社區交往形式的演變,孤獨是當今社會的一個詬病,渴望交往而又希望保護自己,選擇自媒體收放自如。
3)社會需求
將自己的觀點、看法通過自媒體發表,讓更多的客群了解、知道自己的訴求。
4)挑戰傳統巨內容
微內容是相對於巨內容而言的,自媒體即是微內容的有效載體,Youtube、Facebook和Twitter以及新浪微博、騰訊微博等網站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微內容社區,微內容的影響和效果毫不不遜於傳統的大眾傳媒的巨內容。
巨內容就是傳統媒體的主體內容,是體現新聞的重要性、接近性、時效性、顯著性和趣味性等新聞價值的內容。對於內容,該辭彙的創造者Jakob Nielse描繪到,這是用來描述一個網頁上所顯示的“超小文欄位”(Microcontent),比如頁頭與標題。然而面對複雜的網際網路,微內容的範疇注定不會是簡單的“導引文字”。實際上,網際網路用戶在網上的所有獨立數據,比如部落格中的每一則網誌,BBS中的每一個評論,甚至用戶的每一次點擊,都構成網際網路的微內容,用戶對內容的每一次點擊、評論、收藏、關注都是一種微內容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