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出境,專業術語。2023大數據十大關鍵字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數據出境
- 屬性:專業術語
數據出境,專業術語。2023大數據十大關鍵字之一。
數據出境,專業術語。2023大數據十大關鍵字之一。所獲榮譽2023年6月26日,在北京舉辦的2023大數據產業發展大會上,數據出境入選“2023大數據十大關鍵字”。1...
第一條 為了保障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權益,促進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於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等數據出境制度的施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數據處理者應當按照相關...
根據《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為指導和幫助數據處理者規範有序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特制定本指南。適用範圍 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或者重要數據;(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外的...
數據出境申報系統支持數據處理者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和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備案,開展數據跨境業務。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相關功能正在建設中。使用環境 系統提供兩種用戶認證方式:一是使用簡訊認證的方式,二是使用專用瀏覽器加軟證書結合的方式,三是使用 UKey 方式進行認證。(一)使用簡訊認證的方式 使用簡訊方式進行認證...
第三條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堅持事前評估和持續監督相結合、風險自評估與安全評估相結合,防範數據出境安全風險,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第四條 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通過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一)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數據出境法學原理與實務》,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愛君、王藝。內容簡介 該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為基礎,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出台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的《關於實施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公告》為重點...
(一)高效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出台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引,進一步明確企業需申報安全評估的數據出境情形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申報方式,深化省級網信部門數據出境安全風險預評估工作,為企業高效開展申報工作提供服務指導。(二)著力提升標準契約備案質效。制定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備案指引,細化備案...
一、國際貿易、學術合作、跨國生產製造和市場行銷等活動中產生的數據出境,不包含個人信息或者重要數據的,不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二、未被相關部門、地區告知或者公開發布為重要數據的,數據處理者不需要作為重要數據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三、不是在境內收集產生的...
數據出境申報系統 備案。備案流程 標準契約備案流程包括材料提交、材料查驗及反饋備案結果、補充或者重新備案等環節。(一)材料提交 個人信息處理者備案標準契約,應當提交如下材料(要求見附屬檔案1):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件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4.經辦人授權委託書(模板見附屬檔案2...
數據處理者 (data processor)是指在數據處理活動中自主決定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的組織、個人。套用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第四條規定: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通過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一)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
針對數據跨境合規與個人信息及隱私保護合規進行建立培訓機制。白皮書中對一些重點行業的數據出境場景進行了解析,識別具備行業特點的出境合規風險並提出了應對建議。從數據跨境的典型行業細分來看,金融行業中主要存在外部數據跨境場景和數據公開出境兩大類場景。對於外部數據跨境場景,建議加強與外部組織的契約約定,明確雙方...
《北京市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服務指南》是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2024年8月30日發布的指南。發布公告 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北京市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服務指南》並上線北京市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服務平台 為加快推進《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4版)》《北京市數據跨境流動便利化...
3.通過信函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海淀區阜成路15號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路數據管理局,郵編:100048,並在信封上註明“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規定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9日。附屬檔案: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規定(徵求意見稿)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意見稿 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契約規定(徵求...
第二十六條(數據出境限制管理措施要求)數據處理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數據,法律、行政法規有境記憶體儲要求的,應當在境記憶體儲。數據處理者因自身需要向境外提供數據,存在國家網信部門規定情形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有關規定事前開展數據出境風險自評估並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數據處理者不得有意拆分、縮減出境...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1號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意見稿 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保障數據跨境流動中的個人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四條 維護數據安全,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第十一條 國家積極開展數據安全治理、數據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數據安全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規範...
2023年上半年出境旅遊大數據報告 《2023年上半年出境旅遊大數據報告》是2023年8月中國旅遊研究院發布的數據報告。公布數據 2023年上半年,出境游目的地總計接待內地遊客4037萬人次。其中,澳門位居內地居民出境旅遊目的地的首位,占比超過了五成。
《數據安全法》為全球數據安全治理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規範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專業人才 2023年4月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關於開展人員能力驗證工作(...
網路時代的到來導致以領土範圍為標準的管轄界限逐漸模糊,近年來各國在刑事偵查中收集電子數據時跨越傳統國家疆界的現象屢見不鮮。以美歐為代表的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在跨境電子取證制度方面的轉型與發展尤其引人著目,其以長臂管轄等方式開展的電子取證對我國數據主權與安全均帶來了不小的壓力,我國的數據出境管制制度需要更...
《跨境數據流通合規與技術套用白皮書》集領域內行業專家、法律專家、技術專家智慧,以跨境數據流通線下合規與線上技術解決方案相結合為特色,在研究數據出境接收國及地區的法律環境分析的基礎之上,探索技術手段實現跨境數據的高效流轉,是跨境數據技術解決方案的首次集中展現。發布背景 2022年12月19日,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
《中國健康醫療數據跨境流動規制》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晶晶。內容簡介 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還未針對健康醫療數據出境形成相應的強制性規範或推薦性標準,健康醫療數據的跨境流動面臨諸多風險與挑戰,該書試圖探索平衡健康醫療數據出境的風險防控與促進健康醫療數據的共享使用的有效路徑,從梳理健康醫療數據...
(一)通過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二)數據處理者和數據接收方均通過國家網信部門認定的專業機構進行的個人信息保護認證;(三)按照國家網信部門制定的關於標準契約的規定與境外數據接收方訂立契約,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網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數據處理者為訂立、履行個人...
數據處理者從事跨境數據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數據出境安全監管要求,建立健全相關技術和管理措施,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防範數據出境安全風險。第六十條 市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編制本市重要數據目錄,對列入目錄的數據進行重點保護;統籌市大數據主管部門以及市網信、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加強數據安全...
第十八條 會計師事務所向境外提供其在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應當遵守國家數據出境管理有關規定。第十九條 會計師事務所對於審計工作底稿出境事項應當建立逐級覆核機制,採取必要措施嚴格落實數據安全管控責任。對於需要出境的審計工作底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三章 網路管理 第二十條 ...
中國已形成40億人次的國內旅遊市場,入出境市場超過2.5億人次,旅遊對國內經濟和就業的貢獻率均超過10%。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數據顯示,自2012年起,中國連續多年成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遊消費國,對全球旅遊收入的貢獻年均超過13%。2015年,中國出境旅遊人數、境外旅遊消費繼續位列世界第一。發展現狀 1997年3月,國家...
《數據合規熱點與實務指南》是2024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金招、蔣曉焜。內容簡介 該書重點介紹 App 運營商、數據出境企業、擬 IPO 企業對於數據合規應履行的義務及達到的要求,結合熱點問題和作者的實務經驗,從數據合規的角度分析數據案例、法律條文及域外法律等,為 App 運營商、數據出境企業、擬...
第八十二條 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數據或者國家規定的重要數據,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進行國家安全審查。第八十三條 數據處理者應當落實與數據安全防護級別相適應的監測預警措施,對數據泄露、毀損、丟失、篡改等異常情況進行監測和預警。監測到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數據泄露、毀損、丟失、篡改等數據安全...
“出入境人員”是指在國家境內,出去和進入的人員數量。2024年9月3日,據國家移民管理局訊息,2024年暑期(7—8月),全國邊檢機關總計保障1.1億人次中外人員出入境,日均177.9萬人次,同比增長30%,環比5、6月份增長13%,單日出入境最高值為8月24日的223.7萬人次,達到歷史峰值的97.2%。數據統計 2024年1...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堅持保障安全與發展並重的原則,建立健全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完善協調機制以及安全預警、安全處置機制。市商務、網信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協助做好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等工作。鼓勵數字貿易相關協會、專業服務機構依法對數字貿易市場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情況等提供自評估輔導及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