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通常來說,一段程式代碼中所用到的名字並不總是有效/可用的,而限定這個名字的可用性的代碼範圍就是這個名字的作用域。在局部作用域裡定義的變數就叫做局部變數。一般來說,寫在函式體內部的變數,都可以稱之為局部變數。因為它們都在函式的作用域內,所以只會在作用域記憶體在,出了這個作用域,它們的生命周期就結束(當然靜態變數除外)。整體,是指定義在函式外部的一些變數,因為它們可以看做是不屬於任何作用域,它們在程式運行時一直存在,也因此可以被所有函式所訪問,所以稱它們為全局變數,又稱整體變數。整體變數在整個檔案中都有效
定義
變數以整體形式被賦值稱為整體變數。
整體變數函式
1、GlobalVariableCheck()
判斷是否是整體變數
if(!GlobalVariableCheck("g1")) GlobalVariableSet("g1",Symbol());
2、GlobalVariableDel()
刪除全局變數。如果函式成功,返回值是true。如果函式失敗,返回值是false。
3、GlobalVariableGet()
返回全局變數值。
double v1=GlobalVariableGet("g1");
if(GetLastError()!=0) return(false);
4、GlobalVariableSet()
設定全局變數的值。
5、GlobalVariablesDeleteAll()
刪除所有的整體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