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義解釋
恭敬謹慎。
出處
《說苑》粹英( 第五篇 )精選
◎ 存亡禍福,其要在身。聖人重戒,敬慎所忽。——《敬慎.1》
◎ 諺曰:「誡無詬,思
無辱。」夫不誡不思而以存身全國者亦難矣。
◎ 德行廣大而守以恭者,榮;土地博裕而守以儉者,安;祿位尊盛而守以卑者,貴;人眾兵強而守以畏者,勝;聰明叡智而守以愚者,益;博聞多記而守以淺者,廣。此六守者皆謙德也。——《敬慎.2》
◎ 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
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敬慎.2》
◎ 孔子曰:「高而能下,滿而能虛,富而能儉,貴而能卑,智而能愚,勇而能怯,辯而能訥,博而能淺,明而能闇,是謂損而不極。能行此道,唯至德者及之。」——《敬慎.4》
◎ 桓公曰:「金剛則折,革剛則裂,人君剛則國家滅,人臣剛則交友絕。」夫剛則不和,不和則不可用。是故四馬不和,取道不長;父子不和,其世破亡;兄弟不和,不能久同;夫妻不和,家室大凶。
◎ 夫上知
天則不失時,下知地則不失財。日夜慎之,則無害災。——《敬慎.8》
◎ 夫福生於隱約,而禍生於得意。——《敬慎.13》
◎ 大功之效,在於用賢積道,浸章浸明;衰滅之過,在於得意而怠,浸蹇浸亡。——《敬慎.14》
◎ 身已貴而驕人者,民去之;位已高而擅權者,君惡之;祿已厚而不知足者,患處之。——《敬慎.17》
◎ 高上尊賢,無以驕人;聰明聖智,無以窮人;資給疾速,無以先人;剛毅勇猛,無以勝人。不知則問,不能則學。雖智必質,然後辯之;雖能必讓,然後為之。故士雖聰明聖智,自守以愚;功被天下,自守以讓;勇力距世,自守以怯;富有天下,自守以廉。此所謂高而不危,滿而不溢者也。——《敬慎.20》
◎ 安樂必戒,無行所悔。勿謂何傷,其禍將長;勿謂何害,其禍將大;勿謂何殘,其禍將然;勿謂莫聞,天妖伺人。熒熒不滅,炎炎奈何;涓涓不壅,將成江河;綿綿不絕,將成網羅;青青不伐,將尋
斧柯。誠不能慎之,禍之根也。——《敬慎.24》
◎ 內藏我知,不與人論技;我雖尊高,人莫害我。夫江河長百穀者,以其卑下也。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敬慎.24》
◎ 樹欲靜乎風不定,子欲養乎親不待。往而不來者,年也;不可得再見者,親也。——《敬慎.26》
◎ 孔子顧謂弟子曰:「君子慎所從,不得其人,則有羅網之患。」——《敬慎.28》
◎ 怨生於不報,禍生於多福;安危存於自處;不困在於早豫;存亡在於得人;慎終如始,乃能長久。——《敬慎.29》
相關文章
胡適“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
[摘要]:胡適主張言論自由須負責任,於1933年正式提出“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 “獨立的精神”、“研究的態度”、“清楚的思想”等是實現該理念的必要條件。胡適等盡力踐履這一理念是自覺追求“責任倫理”的體現。其動因有二:在個人層面,是胡適對“社會的不朽論”觀念的信仰;在群體層面,則是當時身處“邊緣”的自由知識分子為走向社會“中心”所作的努力。
[關鍵字]:胡適 言論自由 責任倫理 議政理念
1905年,14歲的胡適求學於上海澄衷學堂,後來回憶這段生活,他寫道:“澄衷的教員之中,我受楊千里先生(天驥)的影響最大……人都說他思想很新。我去看他,他也很鼓勵我,在我的作文稿本上題了‘言論自由’四個字。”[1]1962年,71歲的胡適在台北逝世,碑文上刻著“這個為學術和文化的進步,為思想和言論的自由……而苦心焦思、敝精勞神以致身死的人……”[2]終其一生,胡適與“言論自由”有著不解之緣。胡適有爭取言論自由的豐富實踐,這從其報刊活動中可窺一斑。早在中國公學求學期間,他就曾主編過一份白話的《競業旬報》;之後又參與創辦、編輯《新青年》、《每周評論》、《努力周報》、《新月》、《獨立評論》、《自由中國》等具有重要影響甚至轉移一時風氣的報刊。他還形成了獨特的言論自由思想,譬如:主張言論自由須負責任,提出“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這在那個時代乃至當今社會都具有強烈的“糾偏”意義。
作政論應秉持“敬慎無所苟”的理念
周質平曾將胡適對政治的態度概括為“冷眼與熱腸”,認為“胡適對政治的態度,充分顯示了他的理性與冷靜”,指出:“幾十年來,胡適對中國近代政治最大的作用,不在他的‘好政府主義’,也不在他的‘知難,行亦不易’,而是他的一點清涼作用。”[3]筆者認同這一論述,進而認為:具體到論政實踐中,胡適之所以能有“一點清涼作用”,關鍵在胡適提出併力行“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
1、“敬慎無所苟”理念的提出
“言論自由須負責任”是胡適的一貫理念。1928年底,《新月》的部分成員出於對現實政治的不滿,組織了一個團體“平社”,擬在《新月》之外另創《平論》雜誌,以便“站立在時代的低洼里的幾個不合時宜的書生”,發表“偶爾想說的‘平話’”。胡適為此撰寫發刊辭《我們要我們的自由》,其中指出:“我們深信,爭自由的方法在於負責任的人說負責任的話。我們辦這個刊物的目的便是以負責任的人對社會國家的問題說負責任的話。我們用自己的真姓名發表自己良心上要說的話。”[4]
具體議政方面,“言論自由須負責任”的理念體現為——應發表負責任的議論。1931年為祝賀《大公報》發行一萬號,胡適撰文《後生可畏》,將《大公報》之所以當得“中國最好的報紙”的榮譽,歸結為該報“在這幾年中做到了兩項最低限度的報紙職務,第一是登載確實的訊息,第二是發表負責任的評論。”[5]1932年5月22日,《獨立評論》第1號出版,胡適所撰的《引言》中亦稱希望“用負責任的言論來發表我們各人思考的結果”。[6]
1933年,胡適正式提出“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當時一位讀者來信希望《獨立評論》社的朋友聯合宣言“主張堅決的戰爭”,對此建議,胡適撰文《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表示“我極端敬仰那些曾為祖國冒死拚命作戰的英雄,但我的良心不許我用筆鋒來責人人都得用他的血肉去和那些最慘酷殘忍的現代武器拚命”。針對董時進刊發在《大公報》上的《就利用“無組織”和“非現代”來與日本一拼》一文,胡適指出“老實說,我讀了這種議論,真很生氣”;認為“凡不負責任的高調,都是廢話……言之必可行也,這就是‘無所苟’,這就是自己對自己的話負責任”。在此基礎上,提倡應以“敬慎無所苟”的態度作政論: ……作政論的人,更不可不存這種“無所苟”的態度。因為政論是為社會國家構想,立一說或建一議都關係幾千萬或幾萬萬人的幸福與痛苦。一言或可以興邦,一言也可以喪邦。所以作政論的人更應該處處存哀矜,敬慎的態度,更應該在立說之前先想像一切可能的結果,——必須自己的理智認清了責任而自信負得起這種責任,然後可以出之於口,筆之成書,成為“無所苟”的政論。不能如此的,只是白日說夢話,盲人騎瞎馬,可以博取道旁無知小兒的拍手歡呼,然而不是誠心的為社會國家設計。[7]
2、“敬慎無所苟”理念的力行
吳相湘為胡適所作的傳記中稱:自“敬慎無所苟”的理念提出後,胡適與丁文江、傅斯年、蔣廷黻等均 “謹守這一態度如宗教信仰一樣堅定”。[8]其中,胡適尤為突出,蔣廷黻曾回憶道:胡適在辦《獨立評論》的工作中,明白地表現了兩點堅強特性,即“他對於個人自由與責任的熱愛,以及他用理性的態度去接觸一切問題”。[9]
《獨立評論》自1932年5月22日創刊至1937年7月25日停刊,共出244期,期間除了“編輯後記”外,胡適撰寫政論123篇。對此,毛子水教授的評價為:“這些文字,實在都是一代的讜論。我們念這些文字,不僅是佩服先生對於政治和社會的意見,並且更佩服先生那種‘願天下之安寧’的襟懷。”[10]這些政論的核心關懷是抗日問題和民主問題;其中有關抗日問題的政論更是體現了胡適對“敬慎無所苟”理念的力行。[11] 抗戰伊始,胡適主張通過不失主權原則的外交手段、藉助國際組織的力量去解決中日問題。針對1932年5月31日《大公報》社論《對日新方針之確立與進行》,6月13日夜,胡適在《論對日外交方針》中寫道“我們很欽佩《大公報》肯冒犯全國所謂清議,屢次作平允的、負責任的忠告。我這篇文字不過是引伸他們的社論,作一種很誠懇的共鳴”;然後提出自己的9條意見,希望能“作為國人討論對日外交方針的一個底子”。[12]1933年11月20日,他在《世界新形勢里的中國外交方針》一文中,指出“我們的外交原則應該是:我們必不可拋棄那國聯國際的大路。在不放棄國聯與國際的原則之下,我們可以和日本作種種事實問題的討論,但我們必須認清楚:今日軍閥統制之下的日本,決不是我們的朋友。……我們今日的情形,老實說,只能是:多交朋友,謹防瘋狗。”[13]
同時,胡適認為口號標語式的空言並不能救國,國人惟有自省自責自救才可抵禦外侮。
針對1932年8月25日日本內閣外相內田的外交演說,胡適於8月29日夜撰文《內田對世界的挑戰》,指出:“我們不能依靠他人,只可依靠自己。我們應該下決心作一個五年或十年的自救計畫,咬定牙根做點有計畫的工作,在軍事、政治、經濟、外交、教育的各個方面都有個‘長期拚命’的準備。無論國際時局如何變化,一個不能自救的民族是不會得人的同情與援助的。”[14]1933年3月初,日軍輕易占領熱河後,胡適於3月6日夜撰文《全國震驚之後》,強烈譴責熱河潰退為“摧枯拉朽式的崩潰”。在分析潰敗原因之後,尖銳地指出“不先整頓自己的國家,而妄想用空言打倒一切強敵;不先學一點自立的本領,而狂妄的藐視一切先進國家的文化與裝備;不肯拚命去謀自身的現代化,而妄想在這個冷酷的現代世界裡爭一個自由平等的地位:這都是亡國的徵象”。他呼籲國人應從“迷夢”中醒來積極自救,“要承認我們今日不中用,要打倒一切虛驕誇大的狂妄心理,要養成虛懷向學的雅量,要準備使這個民族低頭苦做三十年的小學生”。[15]
提出併力行“敬慎無所苟”的理念,讓《獨立評論》在當時獨具特色。1936年,《獨立評論》創刊四周年時,蕭公權稱:“獨立四年以來的言論,確能保持一種獨立的精神……在現在世界上和國人中偏激病、頑固病、幼稚病頗為流行的時候,保持理智的公平態度確是一樁頗為難能可貴的事。”[16]陶希聖也轉述一位朋友的話說:“這一帶很有些人喜歡獨立評論。最大的原因是他不唱高調。”[17]
實現“敬慎無所苟”理念的具體要求
1932年,胡適回憶:“《競業旬報》上的一些文字,我早已完全忘記了。……今年回頭看看這些文字,真有如同隔世之感。但我根本詫異的是有一些思想後來成為我的重要出發點的,在那十七八歲的時候已有了很明白的傾向。”[18]“敬慎無所苟”的理念即是如此,雖於1933年正式提出,但其雛形則至少可溯源至1908。是年,胡適在《競業旬報》上發表《苟且》一文,痛論國人隨便省事不肯徹底思想的毛病,認為:“苟且”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場大瘟疫,將幾千年的民族精神都瘟死了。此後,胡適多次闡述實現這一理念的具體要求。
1、 “獨立的精神”
實現“敬慎無所苟”的理念應堅持“獨立的精神”。何謂“獨立的精神”?胡適在《〈獨立評論〉引言》中,對其的界定為“不倚傍任何黨派,不迷信任何成見,用負責任的言論來發表我們各人思考的結果。”[19]在《〈獨立評論〉的一周年》中,胡適指出“現時中國最大的需要是一些能獨立思想,肯獨立說話,敢獨立做事的人”,具體闡釋了“獨立”的涵義:
……“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這是“獨立”的最好說法。但在今日,還有兩種重要條件是孟子當日不曾想到的:第一是“成見不能束縛”,第二是“時髦不能引誘”。現今有許多人所以不能獨立,只是因為不能用思考與事實去打破他們的成見;又有一種人所以不能獨立,只是因為他們不能抵禦時髦的引誘。“成見”在今日所以難打破,是因為有一些成見早已變成很固定的“主義”了。懶惰的人總是想用現成的,整套的主義來應付當前的問題,總想拿事實來傅會主義。有時候一種成見成為時髦的風氣,或成為時髦的黨綱信條,那就更不容易打破了。我們所希望的是一種虛心的,公心的,尊重事實的精神。[20]
提倡以此種“獨立的精神”議政,當時顯得不合時宜。如一位青年讀者就認為“讀《獨立評論》,總覺得不過癮!”對此,胡適稱“只有事實能給我們真理,只有真理能使我們獨立”,表示“我們不供給青年過癮的東西,我們只妄想至少有些讀者也許可以因此減少一點每天渴望麻醉的癮”。[21]在1936年致周作人的一封信中,胡適坦言自己的立場——“我在這十年中,明白承認青年人多數不站在我這一邊,因為我不肯學時髦,不能說假話,又不能供給他們‘低級趣味’,當然不能抓住他們。但我始終不肯放棄他們,我仍然要對他們說我的話,聽不聽由他們,我終不忍不說。”[22]
堅持“獨立的精神”雖不合時宜,但胡適認為這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何謂“負責任”?即:提出一個主張之前,應先“將主張的效果先想像出來,考慮一下,然後用這個效果來批評自己的主張”。這是胡適的一貫理念。1925年“滬漢事件”後,胡適在中國少年衛國團就此事演講,他首先即表示:“不過我說的話,我想定然是不合時宜的。因我的主張,比較傾向於和平方面一點;而現下一般人熱氣正高的時候,說和平派的話,自然不大時髦,不容易得著大家的熱烈的同情的。”後在演講中,他逐一剖析“宣戰”、“經濟絕交”、“派兵到租界”、“罷工罷市”等流行的激烈主張,指出它們的不負責任之處。以“經濟絕交”為例,他分析道:“這四個字的含義究竟怎樣?我們於此熱烈之時並沒有去分析。所謂經濟絕交就往來都不乾的意思,是雙方面的。以前抵制日貨是單方面的,所以我們沒有害處。你們知道我們每年與英日貿易出口亦在兩萬萬兩以上,如果彼此來往,這項收入也就沒有了。況且像銀行在事實上也絕對作不到,因為要得鹽稅等等非同他交涉不可。所以我們講到經濟絕交是沒有細思之故。未嘗以其主張的效果去批評其主張的原故。”[23]
2、 “研究的態度”
實現“敬慎無所苟”的理念應具有“研究的態度”。在《〈獨立評論〉的一周年》中,胡適提倡“獨立的精神”,同時亦強調“研究”。他指出:“例如‘開發西北’是一種時髦的主張,我們所希望的只是要大家先研究西北的事實,然後研究西北應該如何開發。又如‘建設’是一種最時髦的風氣,我們所希望的只是要大家研究建設應該根據什麼材料做計畫,計畫應該如何整理,如何推行,並且要研究在現時的實際情形之下究竟有多少建設事業可做。”[24]
所謂“研究的態度”,是指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進行研究,“是有幾分證據,才說幾分的話”。《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一文中,胡適在讚賞蔣氏文章的同時,指出“在一年半的慘痛經驗里,我們的大多數論政者似乎還完全不曾了解這回事情的教訓。我們還只看見整串的名詞和口號的搬弄,全不顧到事實的局勢”。他直斥當時《東方雜誌》刊登的“太平洋現勢之分析”專號的引論,認為“完全是一串杜撰的名詞在那兒變戲法,名詞的背後若不是惡意的抹殺事實,就是無識的武斷。我們至今還沒有一點點自責的態度,還不肯用一點思考的工夫,還只知道造作名詞來抹殺青天白日的事實:這種現象真是亡國的現象”。[25]
提倡“研究的態度”亦是胡適的一貫理念。1919年在《歡迎我們的兄弟》一文中,胡適讚賞《星期評論》諸位先生能以“研究的態度”撰文難能可貴,因為“輿論界的大毛病——死症——就是沒有人肯做這種仔細研究的工夫”。他痛斥當時上海那幾位最“紅”的主筆先生“從來不做學問的研究,也不做社會的考察,只靠一個真滑的頭腦,一支慣熟的破筆”;詰問“這種‘輿論家’的主張還有什麼價值可言呢?”[26]是年,《建設》雜誌創刊號上刊登戴季陶《我的日本觀》一文,胡適評道:“我是不懂得日本的,故不配批評他的觀察是否正確。但我覺得戴季陶先生的態度與方法是極可佩服的。當這個大家恨日本,罵日本,卻不懂得日本的時候,他獨能有這種耐性的、忠恕的,研究的態度。這不是很可佩服的嗎?”[27]
胡適所提倡的“研究”並不單指“書本上的研究”,而是“學問上的研究”和“實地的考察”的結合。他曾指出:“現在輿論界的大危險,就是偏向紙上的學說,不去實地考察中國今日的社會需要究竟是什麼東西。……要知道輿論家的第一天職就是要細心考察社會的實在情形。一切學理,一切Isms,都只是這種考察的工具。”[28]1935年,胡適致信準備去日留學的陳英斌,就指出:“既來求學,須知學不完全靠課堂課本,一切家庭,習慣,社會,風俗,政治、組織、人情、人物,都是時時在在可以供我們學的。……能如此存心,你在日本留學一定可以得到益處”。[29]
3、 “清楚的思想”
實現“敬慎無所苟”的理念還應有“清楚的思想”。明白清晰是胡適文章的基本特點。陶希聖曾評論:“適之先生的思想與寫作的特點,一言以蔽之,就是‘清楚’。把問題搞清楚,把事實弄清楚,把話說清楚,這就是他的思想與寫作的態度和精神。他是平實溫和的人,但是他對待一個重大事件,立場堅定,態度明白,語意清晰和嚴謹,斷乎沒有一點含糊。”[30]在紀念胡適逝世25周年的演講會上,周策縱亦以“平情順理,清流淺麗”八個字概括胡適作品的風格。[31]
胡適認為:若濫用抽象名詞,則思想難以清楚。1933年胡適致信向《獨立評論》投稿的孫長元,胡適指出孫的文章有“喜歡用許多不曾分析的抽象名詞”的“時代病”,諸如“封建勢力”、“國際帝國主義”、“民族資本”、“最後的原因”、“根本的解決”、“溫情主義”等等。同時,他表示希望“提倡一點清楚的思想”,因為“名詞只是思想上的一種工具,用名詞稍不小心,就會讓名詞代替了思想”。[32]
胡適在提倡作文應有“清楚的思想”方面不遺餘力。1935年,他以“平日最敬愛的一個朋友” 陶希聖的文章為例,指出“現在有一些寫文字的人最愛用整串的抽象名詞,翻來覆去……他們有時候用一個抽象名詞來替代許多事實;有時候又用一大串抽象名詞來替代思想;有時候用同一名詞用在一篇文章里可以有無數個不同的意義”。剖析陶文之後,胡適指出:這種“濫用名詞”的思想作文方法是“文字障”、“名詞障”,是不可忽視的毛病,因為“在思想上,它造成懶惰籠統的思想習慣;在文字上,它造成鏗鏘空洞的八股文章”。[33]這一批評引起陶希聖的不滿,胡適致信解釋,指出思想籠統流弊甚大,認為“領導一國的思想,是百年大計,必須以哀矜之態度出之,不可稍存草率。自誤是小事,誤人誤國都是大罪。思想必須從力求明白清楚(clear and distinct)入手……”[34]
若要真正實現“敬慎無所苟”的理念,“獨立的精神”、“研究的態度”和“清晰的思想”僅是必要而非充分條件。如胡適在與陶希聖關於民族文化可否自責的信函來往中,還曾提出一條要求——不能公然提倡自己良心或“學術”上不信仰的假話。針對陶希聖所提的“兩面標準”——學術上可以自責而教育國民時應當“自吹”,胡適駁道:“但我們教人信仰一個思想,必須先自己確信仰它,然後說來有力,說來動聽。若自己不能信仰,而但為教育手段計,不能不說違心之言,自棄其信仰而求人信仰他自己本來不信仰的東西,我不信這個方法是可以收效的。依古人的說法,修辭立其誠,未有不誠而能使人信從的。”[35]
“敬慎無所苟”理念體現“責任倫理”
“責任”概念源於古羅馬時期的政治生活,具有兩重含義:一方面指個體的行為因違反羅馬法典而必須承受相應處罰;另一方面指個人必須清楚自己行為的可能後果並且為此要擔負起道德上的義務。法律層面的內涵一直沿用至今;但道德層面的內涵則被逐漸湮沒。不過,胡適卻很強調“責任”的道德內涵,具有強烈的“責任”觀,將“責任”作為一種自律性質的倫理準則。因而,他認為“言論自由須負責任”,提出併力行“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這是對“責任倫理”的一種自覺追求。
1、自覺追求“責任倫理”的體現
胡適反覆強調且盡力踐履“敬慎無所苟”的議政理念,是自覺追求“責任倫理”的一種體現。“責任倫理”是馬克思.韋伯提出的概念。1919年,韋伯在《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著名演講中,對“信念倫理”(通常又稱“意圖倫理”、“心志倫理”、“信仰倫理”等)與“責任倫理”進行了區分:
一切具有倫理意義的行動,都可歸屬到兩種準則中的某一個之下;而這兩種準則,在根本上互異,同時有著不可調和的衝突。這兩種為人類行動提供倫理意義的準則,分別是心志倫理和責任倫理。 這不是說心志倫理不負責任,也不是說責任倫理便無視於心志和信念。這自然不在話下。不過,一個人是按照心志倫理的準則行動(在宗教的說法上,就是“基督徒的行為是正當的,後果則委諸上帝”),或者是按照責任倫理的準則行動(當事人對自己行動[可預見]的後果負有責任),其間有著深邃的對立。[36]
可見,“信念倫理”強調人們堅守內心某種抽象的信念;“責任倫理”則強調人們關注行為本身的可能後果。“信念倫理”以動機決定行為的正當性;“責任倫理”則以行為的後果來判斷行為的正當性,既強調對目的和結果負責,也強調對手段負責。施路赫特教授曾指出二者的區別在於它們對“能為”的評價方式不同,即“信奉責任倫理的人,考慮他的行動之後果的價值,從而將行動獲得實現的機會以及結果一併列入考慮;接受心志倫理的人,關心的卻只是信念本身,完全獨立於一切關於後果的計算”。[37]
韋伯提出“責任倫理”的概念,強調“責任”概念的道德內涵。有論者指出:在韋伯的論述中,“責任倫理”要求的是“無條件地”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而沒有什麼“為了……所以要負責任”的邏輯。換言之,即“責任倫理”作為道德原則,它所關注的不是工具理性的“目的—手段”的事實關聯,而是承擔行為後果的“當為”,即價值關聯。[38]胡適是那個時代為數不多清醒地意識到“自由之權責”的人士,雖未及韋伯的範疇和深度,但亦包含了深刻的“責任倫理”意蘊。
譬如:1936年4月12日,胡適針對“廣田三原則”所作的《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一文發表後,引起各方評論。5月4日,胡適撰文《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回應,重申“敬慎無所苟”的理念,強調“負責任的言論是平心靜氣的為一個國家構想,或為一個政府設計,期望自己的主張能十足兌現,不折不扣。……個人的挨罵,被刑罰,被暗殺,只是應負的責任的最小部分。更重要的責任是國家政府因採納我的主張得著的種種結果,我都得負道德上的責任。自己肯負十足兌現的責任,然後可以希望自己的主張得到他人的考慮和信從。聽者藐藐,言者不可不諄諄。‘對牛彈琴’,也許有‘百獸率武’的一天”。[39]在他人讚揚《獨立評論》“不唱高調”時,胡適表示:調子沒有什麼高低可說,所可說的只是“說的話是不是用我們的公心和理智去思考的結果?說話的人是不是願意對於他的主張負道德上的責任?”[40]
2、自覺追求“責任倫理”的動因
1956年,在為丁文江寫傳記時,胡適指出“敬慎無所苟”是《獨立評論》的根本態度,他寫道:“當時我們幾個常負編輯責任的人……都把這個態度看作我們的宗教一樣。我們的主張並不一致,常常有激烈的爭辯。……但這種激烈的爭辯從不妨礙我們的友誼,也從不違反我們互相戒約的‘負責任’的敬慎態度。”[41]這段回憶,體現了對“責任倫理”的自覺追求。筆者認為:這種自覺追求有著雙重動因。
在個人層面,是因為胡適對“社會的不朽論”觀念的信仰。1919年,胡適撰文《不朽——我的宗教》,在剖析傳統的“三不朽說”——“立德、立功、立言”存在缺陷的基礎上,提出“社會的不朽論”主張。概而言之,它是指:“個人的一切罪惡,一切言語行事,無論好壞大小,一一都留下一些影響在那個‘大我’之中,一一都與這永遠不朽的‘大我’一同永遠不朽。”該文強調了個人這個“小我”須對社會、人類這個“大我”負責任,即:“我這個現在的‘小我’,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過去,須負重大責任;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未來,也須負重大責任。”[42]後在《我的信仰》中,談及《不朽》一文時,胡適再次就這一問題作了精要的概括,指出“一個錯誤的政治或社會改造議論,卻可以引起幾百年的殺人流血”;因此“明白承認行為的結果才構成我們道德責任的意識。小我對於較大的社會的我負有巨大的債項……”[43]
胡適對“社會的不朽論”觀念的信仰堅定,強調“小我”對“大我”的責任。1936年,周作人勸胡適專心“講學”少“議政”,胡適表明自己是一個“好事者”,相信“多事總比少事好,有為總比無為好”,指出“我相信種瓜可以得瓜,種豆可以得豆,但不下種必不會有收穫。收穫不必在我,而耕種應該是我們的責任。這種信仰已成一種宗教——個人的宗教……”[44]在議政方面,他以“負責任的輿論家”這一定位要求自己。1923 年,北洋政府下令“取締新思想”,胡適正好生病住院,於是有人懷疑胡適“三十六計,走為上計”。胡適特地撰文聲明:“我是不跑的,生平不知趨附時髦;生平也不知躲避危險。封報館,坐監獄,在負責任的輿論家的眼裡,算不得危險。然而,‘跑’尤其是‘跑’到租界裡去唱高調:那是恥辱!那是我決不乾的。” [45]
在群體層面,則是因為當時身處“邊緣”的自由知識分子渴望走向社會“中心”。近代社會的轉型造成了知識分子的邊緣化。在傳統社會結構中,“士”號稱“四民之首”,占據著中心的位置,具有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功能,如荀子所言“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進入20世紀後,“士”這一舊的社會群體逐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在社會上“自由浮動”的(free-floating)知識分子。知識分子在將傳統的“士”擠到社會的邊緣時,他們因浮動性和邊緣化並未完全接替傳統的“士”所扮演的社會領導角色,因此在近代中國日益邊緣化。[46]不過,近代社會的轉型,在造成知識分子“邊緣化”的同時,亦帶來了他們重新走向“中心”的憑藉——近代報刊。在近代中國,報刊的作用日益突顯,故“故黨與非黨”,“無不與利用報紙,以圖伸張其勢力”。有論者認為:胡適等自由知識分子創辦《獨立評論》的宗旨,就是要從社會的“邊緣”走向“中心”。[47]
筆者認同這一論述,進而認為:在《獨立評論》時期,他們提出和力行“敬慎無所苟”的理念,是為走向社會“中心”所作的一種努力。在以武力作為維護“中心”的地位或進階“中心”手段的那個時代,知識分子能夠有所作為的空間非常有限,丁文江就曾說,“我們這班人恐怕只是‘治世之能臣,亂世之飯桶’”。在“大火已經燒起來了,國難已臨頭了”之際,知識分子並不甘心所處的“邊緣”地位,期望走向“中心”,以實現自己的救國願望和政治理想。1931年9月30日,愈平伯建議胡適親自出馬在北平辦一“單行之周刊”,希望
“精詳之規劃,以強聒之精神出之;深沉之思想,以淺顯之文字行之,期於上至學人,下逮民眾,均人手一編,庶家喻戶曉”,認為“救國之道莫逾於此,吾輩救國之道更莫逾於此”。[48]在籌辦階段,胡適等給《獨立評論》的定位是“說說一般人不肯說或不敢說的老實話”。[49]此後的實踐,更表明他們期望“負責任的言論”能給“任何黨派”和“任何成見”一定影響,進而在社會“中心”占據一席之地。因此,當《獨立評論》一年之內讀者由“七千個”增加到“一萬三千個”、“好幾期都曾再版”,並且三年來“讀者增加了一萬”時;胡適說這讓他們“‘妄想’讀者的胃口確實改變了,那每天渴望麻醉的癮確實減少了”,“更相信清茶淡飯也許有可以替代嗎啡海洛因的一天”。[50]
余英時曾指出現代中國的“立言”者缺乏“責任倫理”會造成不良後果——“在一個已有共識而久已安定的社會中,放言高論尚無大礙,因為這樣的社會有自我調節的功能,人民有文化典範可依,也知所抉擇。但不幸近百年來中國始終在動盪之中,文化上從來沒有形成一個共同接受的典範。由於對現實不滿,越是驚世駭俗的偏激言論便越容易得到一知半解的人的激賞。一旦激盪成為風氣之後,便不是清澈的理性所能挽救的了。”[51]回顧二十世紀的中國歷史,確是“信念倫理”泛濫而“責任倫理”稀缺,那些往往以崇高名義出現的“信念”更具道德誘惑性。這種狀況當今依然存在。因此,胡適在爭取言論自由時不忘強調“責任”,在議政實踐中提出“敬慎無所苟”的理念,是值得我們關注和借鑑的思想資源。
注釋:
[1] 胡適:《四十自述》,見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文集1》,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70頁
[2] 毛子水:《胡適傳》,見唐元明 編:《胡適傳記三種》,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142頁
[3] 周質平:《胡適與中國現代思潮》,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P289—P291頁,
[4]胡適:《我們要我們的自由》,見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文集11》,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145頁
[5]胡適:《後生可畏》,見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文集11》,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196頁
[6]胡適:《〈獨立評論〉引言》,《獨立評論》第1號,1932年5月22日
[7]胡適:《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獨立評論》第46號,1933年4月16日
[8]吳相湘:《胡適“但開風氣不為師》,見唐元明 編:《胡適傳記三種》,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225頁
[9]蔣廷黻:《我看胡適之先生》,見 歐陽哲生 選編:《追憶胡適》,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P128頁
[10] 毛子水:《胡適傳》,見 唐元明 編:《胡適傳記三種》,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P135頁
[11]胡適抗日政論中的主張相對“低調”。對於這些所謂“負責任”的主張,當時國內各方反應不一;但日本方面對《獨立評論》和胡適等人持敵視態度,這或許能說明“低調”中的某些理性價值。時至今日,評論仍有歧異。本文不擬對此進行判斷,舉例僅是為了顯示胡適在“敬慎無所苟”理念上的言行一致。若期望了解當今研究者對此的觀點,可參閱:羅福惠、湯黎:《學術與抗戰——〈獨立評論〉對於抵抗日本侵略的理性主張》,《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5);沈毅:《從〈獨立評論〉看胡適抗日時評特點》,《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5(6);武菁:《〈獨立評論〉的抗日主張》,《安徽史學》,2001(2);田海林、馬樹華,《〈獨立評論〉與抗日救亡》,《民國檔案》,2000(4);張連國:《論理性民族主義——〈獨立評論〉派自由主義者對日觀剖析》,《江蘇社會科學》,1999(1);胡明:《抗戰前夕胡適反日思想探微》,《社會科學戰線》,1996(3)等相關論文。
[12]胡適:《論對日外交方針》,《獨立評論》第8號,1932年7月10日
[13]胡適:《世界新形勢里的中國外交方針》,《獨立評論》第78號,1933年11月26日
[14]]胡適:《內田對世界的挑戰》,《獨立評論》第16號,1932年9月4日
[15胡適:《全國震驚以後》,《獨立評論》第41號,1933年3月12日
[16]君衡:《獨立評論四周年祝辭》,《獨立評論》第201號,1936年5月17日
[17]陶希聖:《低調與高調》,《獨立評論》第201號,1936年5月17日
[18]胡適:《四十自述》,見歐陽哲生主編:《胡適文集1》,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83頁
[19]同[6]
[20]胡適:《〈獨立評論〉的一周年》,《獨立評論》第51號,1933年5月21日
[21]同[20]
[22]胡適:《致周作人》,1936年1月9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681頁
[23]胡適:《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見歐陽哲生主編:《胡適文集2》,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720—P723頁
[24]同[20]
[25]胡適:《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獨立評論》第45號,1933年4月9日
[26]胡適:《歡迎我們的兄弟——〈星期評論〉》,《每周評論》第28號,1919年6月29日
[27]胡適:《介紹新出版物——〈建設〉、〈湘江評論〉、〈星期日〉》,《每周評論》第36號,1919年8月24日
[28]同[26]
[29]胡適:《致陳英斌》,1935年7月24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649—P650頁
[30]陶希聖:《胡適之先生二三事》,見歐陽哲生 選編:《追憶胡適》,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P119頁
[31]轉引自 陳儀深 著:《〈獨立評論〉的民主思想》,台北:聯經事業出版社,1989年版,P240頁
[32]胡適:《致孫長元》,1933年12月13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595頁
[33]胡適:《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獨立評論》第153號,1935年6月2日
[34]胡適:《致陶希聖》,1935年6月10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639頁
[35]胡適:《致陶希聖》,1935年6月12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642頁
[36]錢永祥等 譯:《韋伯作品集——學術與政治》,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P259—P261頁
[37]錢永祥等 譯:《韋伯作品集——學術與政治》,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P123頁
[38]馮鋼:《責任倫理與信念倫理——韋伯倫理思想中的康德主義》,《社會學研究》,2001(4),P34—P35頁
[39]胡適:《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獨立評論》第200號,1936年5月10日
[40]胡適:《〈獨立評論〉的四周年》,《獨立評論》第201號,1933年5月17日
[41]胡適:《丁文江的傳記》,見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文集7》,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504頁
[42]胡適:《不朽——我的宗教》,《新青年》第6卷第2號,1919年2月15日
[43]胡適:《我的信仰》,見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文集1》,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21頁
[44]胡適:《致周作人》,1936年1月9日,見耿雲志、歐陽哲生 主編:《胡適書信集(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P680頁
[45]胡適:《“胡適先生到底怎樣?”》,《努力周報》第36期,1923年1月7日
[46]羅志田:《近代中國社會權勢的轉移:知識分子的邊緣化和邊緣知識分子的興起》,《開放時代》,1999(4),P6—P11頁
[47]張太原:《從邊緣到中心:〈獨立評論〉的創辦宗旨》,《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4),P62—P69
[48] 俞平伯:《致胡適》(1931年9月30日),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中華民國史組編《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P84頁
[49]胡適:《丁文江的傳記》,見歐陽哲生主編:《胡適文集7》,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P501頁
[50]同[40]
[51]余英時:《文史傳統與文化重建》,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版,P5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