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棺,水族喪葬習俗。水族人死,進行二次葬,第一次稱“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稱開空”。當第二次葬後,如遇親屬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則請巫師立即毀墳,敞其棺,暴屍於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時間不定。按巫師擇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擇墳地,不舉辦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