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追授耿高鵬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

教育部關於追授耿高鵬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由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追授耿高鵬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
  • 相關檔案:教思政[2010]9號
教思政[2010]9號
耿高鵬,生前系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電氣工程系2009級學生。2010年7月8日,耿高鵬同學為營救一名落水少年,奮不顧身跳入湍急的水流中,不幸遇難,年僅21歲。
耿高鵬同學在人民民眾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危急關頭,不怕犧牲、挺身而出的先進事跡,在高校和社會各界引起了熱烈反響。他用實際行動展示了當代大學生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精神風貌,是當代大學生的優秀代表,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模範。為表彰耿高鵬同學的先進事跡,教育部決定追授耿高鵬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
各地教育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組織廣大學生向耿高鵬同學學習,學習他忠於祖國、熱愛人民的赤子情懷,學習他臨危不懼、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學習他捨己救人、不怕犧牲的英雄氣概,學習他心繫社會、熱心助人的優秀品德,學習他樂於奉獻、甘於獻身的高尚情操。要充分認識開展向耿高鵬同學學習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把學習耿高鵬同學先進事跡的活動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16號檔案及全國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談會精神結合起來,與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及教育規劃綱要精神結合起來,深入研究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規律和大學生成長成才規律,科學總結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經驗,採取更加有力措施,不斷提高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學化水平。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作用,把他們的先進事跡和崇高精神作為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動教材,教育和引導廣大學生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升思想道德素質,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努力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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