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追授劉旭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

《教育部關於追授劉旭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是由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授予為救落水兒童而犧牲的大學生劉旭榮譽稱號的一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追授劉旭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的決定
  • 外文名:無
  • 頒布單位教育部
  • 類別:決定
  • 詞性:名詞
教思政〔2007〕9號
劉旭同學生前系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計算機信息系2006級學生,共青團員。2007年2月為搶救一名落水少年,英勇犧牲,獻出了年僅19歲的寶貴生命。
劉旭同學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的英雄事跡,在高校和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他將實現自身價值和服務祖國人民統一起來,使自己年輕的生命煥發出青春的絢麗光彩,展示了當代大學生的精神風貌,是當代大學生的優秀代表。為表彰劉旭同學的英雄事跡,教育部決定追授劉旭同學“全國捨己救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廣大青年學生要向劉旭同學學習,學習他胸懷祖國、忠於人民的報國熱情,刻苦學習、立志成才的拼搏精神,關愛他人、默默奉獻的高尚情操,自強不息、艱苦奮鬥的優秀品格。
各地教育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向劉旭同學學習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和領導,把學習劉旭英雄事跡的活動與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四個新一代”要求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結合起來,與宣傳學習本地本校的先進人物結合起來,廣泛開展紮實有效的學習活動。要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教育、引導作用,讓廣大青年學生從劉旭同學的感人事跡和優秀品質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自覺擔負起時代的重任,以英雄楷模為榜樣,按照胡錦濤總書記對當代青年的殷切希望,努力成為理想遠大、信念堅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頑強的新一代,視野開闊、知識豐富的新一代,開拓進取、艱苦創業的新一代。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教育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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