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聯合相關部委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的通知

開展社會實踐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根本要求。黨的教育方針明確要求,要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開展社會實踐,對於讓學生深入了解國情、民情,了解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從書本中、課堂上學到的知識在實踐體驗中得到印證、得到升華,增進學生對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切身感受,對黨、對祖國、對人民的真摯情感,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聯合相關部委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的通知
  • 編號:教基一[2011]2號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布時間: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簡介,詳細內容,

簡介

教基一[20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探索建立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的機制,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教育部將聯合相關部委建立主題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推動中國小開展社會實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充分認識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意義
我國教育事業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入了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內涵發展的新階段。利用社會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是提高教育質量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內涵發展的重要內容。
開展社會實踐是貫徹落實中央8號檔案的重要舉措。中央8號檔案明確提出要積極探索實踐教學和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的有效機制,指出思想道德建設是教育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明確了社會實踐在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地位。開展社會實踐,按照實踐育人的要求,以體驗教育為基本途徑,對於把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的自覺行動,把知與行統一起來,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社會實踐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實施素質教育要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使學生不僅掌握知識,還要學會動手、學會動腦、學會做事、學會生存、學會與別人共同生活,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開展社會實踐,對於引導中小學生把學習科學文化與加強思想修養統一起來,把學習書本知識與投身社會實踐統一起來,把實現自身價值與服務祖國人民統一起來,把樹立遠大理想與進行艱苦奮鬥統一起來,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社會實踐是教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當今世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國際競爭日趨激烈。許多知識不可能都在課堂上得到,許多能力不可能僅在學校中培養,需要通過多種途徑,特別是實踐體驗的途徑學習知識、培養能力。開展社會實踐,對於更新教育觀念,豐富教育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中國小教育中還存在著死記硬背書本知識、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實踐的情況,存在著教育教學的實踐環節與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還沒有銜接起來的障礙,存在著經費和安全等困擾社會實踐開展的實際問題,需要著眼實現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目標,站在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時代高度,努力克服這些困難,遵循教育規律和中小學生的成長規律,聯合各方力量,開發社會資源,探索建立開展社會實踐的工作機制。
二、努力構建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的工作機制
大力倡導、創造條件、紮實推進社會實踐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中國小社會實踐,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在教育教學中統籌安排,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領導,主動聯合社會各個方面,因地制宜,構建開展社會實踐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使之成為教育常態。
第一,要將開展社會實踐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把推進均衡發展作為義務教育戰略性任務,擺在義務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開展社會實踐,就是使優質的社會教育資源面向所有學校開放,讓每一個學生都有機會公平地享受社會優質教育資源。把社會實踐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就可以使這項工作長期堅持、持之以恆,伴隨著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而不斷深化。
第二,要將開展社會實踐作為不斷豐富教育內容的主要途徑。時代在發展,要求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專題性教育越來越多,但我們的教材、課程容量有限,而且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可能都進入學校課堂和教材,許多專題性教育也不需要通過課堂教學來進行,在實踐中體驗可以在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情況下,以生動直觀的方式實現教育目標。社會上可供學校開展各類專題性教育的資源十分豐富,通過社會實踐開展專題教育,既可以使專題教育的效果更好,也可以使社會實踐的內容不斷豐富和拓展。
第三,要加強中國小社會實踐校內外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學校要選派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教師從事學生社會實踐的組織指導工作,計算工作量,納入教師績效工資統籌管理。要重視發揮團隊輔導員在組織指導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中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門尤其要聯合有關部門,在社會資源單位中培養一支熱心教育事業、具有專業知識、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學方法的兼職指導教師隊伍,發揮在社會實踐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四,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問題。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時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預案,指定專人負責。要開展必要的自護自救教育,教給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建立完善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人身安全保險制度和相關配套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政府的領導下,協調社會實踐基地切實保證活動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備安全保護人員,設定必要的安全警示標誌,向學生講清與實踐內容相關的操作程式、安全制度,培養學生安全生產和操作的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要探索建立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經費保障機制。從我國現有經濟發展水平出發,各地開展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本著勤儉、實用、簡單、方便的原則,將社會實踐活動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範圍內。有條件的地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的經費列入教育經費預算予以保證。對於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參加的社會實踐活動,根據活動內容的不同核定成本,由財政、學校和學生家長合理分擔。
第六,要構建並完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評價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把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和成效作為評價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對學校的綜合考評體系之中。學校要對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情況進行考核,及時做好活動小結和鑑定工作,並將考核結果逐步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畢業資格認定範疇。
三、分批建立各種類型的全國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
為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教育部將和中央相關部委挖掘課程和社會兩個資源,牽動學校和社會兩個力量,分別建立可開展某一類專題教育的社會實踐基地,推動中國小開展社會實踐。主要在公共機構、公共設施、國有企事業單位等建設中華傳統文化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法制教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藝術教育、國防教育、保護環境和節約能源資源教育、安全健康教育以及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等多方面專題教育的社會實踐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通知要求,積極主動地與各有關部門做好各類社會實踐基地的建設和配合工作。
教育部將從今年5月開始,陸續與中央相關部委聯合發出通知,要求中央相關部委所領導和指導的社會資源單位按照要求,在當地教育部門的支持下,開發申報第一批全國社會實踐基地。主要申報基地的基礎條件、內容設定、活動形式、時間安排、服務質量、安全保障等,特別要開發出適合不同或特定年級學生的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步驟進行指導的內容。經教育部和中央相關部委審核後命名為全國社會實踐基地。
具體申報工作,按照教育部與中央相關部委聯合發出通知的要求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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