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關於建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科普教育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科技廳(局),中國科學院各分院、有關科研機構,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科技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關於建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科普教育的通知
  • :教基一函[2011]10號
  • 機構對象:中科院
  • 時間: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簡介,詳情,

簡介

為貫徹《科學技術普及法》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2006--2010年-2020年)》的精神,進一步推動青少年科普教育,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體制,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協決定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聯合建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普遍開展科普教育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詳情

一、建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意義和要求
建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科普實踐活動是促進青少年學識結合、全面提高科學素養,普及科學常識,提升科技能力,實現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也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是教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長期以來,科技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科技園區等在促進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對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人才培養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和對創新型人才培養的要求,青少年的科學素養、科學精神、科技能力的培養日益重要,青少年科普工作既是教育部門、科技部門的責任,也是其義務。各級教育、科技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工作,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積極建設好一批中國小科普教育的社會實踐基地,把校內外教育有效結合起來,發揮各行業開展科普教育的社會資源優勢,形成教育合力。
二、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主要資源和基本要求
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資源單位,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 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專業技術博物館等科普類場所;
2. 高校、中科院、地方政府所屬科研機構;
3. 科技創新園區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等。
各地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科普資源設計相關的實踐活動方案和內容。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專業技術博物館、動植物園等科普類場所在堅持長年開放的基礎上,應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利用館藏資源設計與學校課程相關的教育活動方案,為學校在科普場所開展課堂教學活動提供支持;高校、中科院、地方政府所屬科研機構在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科研機構和大學向社會開放科普活動的若干意見》(國科發政字[2006]494號)的前提下,逐步做到每月有一個固定半天面向周邊中小學生開放,方便中小學生到實驗室參觀學習實踐或進行課題研究活動,同時鼓勵科研院所和科研基地為有科學發展潛質的青少年學生提供參與相關科研課題研究的機會,探索並不斷完善創新型人才系統培養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科技創新園區和科技創新型企業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設計提供青少年學生學習考察的路線,安排固定時間段有序地接待中小學生,並對學生的學習實踐活動提供講解與輔導。
各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因地制宜開展富有特色的科普教育活動,活動方案要注重與學校課程相結合,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的需求,開發出適合學生的實踐活動實施方案,主要包括:
1.基礎條件:明確實踐活動的基本場所、提供的設施設備和指導人員,需要觀摩的要有參觀路線,需要體驗感受的要有具體內容,需要動手操作的要有操作方案。
2.內容設定:設計結合科技館、博物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園區的具體工作和生產任務,根據中國小科普教育要求的具體教育內容,形成按步實施的完整活動方案,並明確適合的年級。
3.活動形式:設計與內容設定相應的具體活動形式,講解知識時相配套的形式,體驗感受時營造的環境,動手操作時採取的方式。突出學生問問題、討論和談感受的環節。
4.時間安排:明確科技館、博物館、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和園區根據工作和生產特點及安排,提供中國小開展社會實踐的具體時間,以及如何接受有需求學校的具體辦法。
5.服務質量:提出對利用科技館、博物館、科研機構、企業和園區資源達到教育效果的預期目標,明確參與指導實踐活動的企業或機構人員的知識、能力和行為規範要求,以及接受指導、輔導、保護中小學生適當培訓的要求。明確活動整個過程的細節服務規範。
6.安全保障: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預案,切實保證活動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備安全保護人員,設定必要的安全警示標誌,向學生講清與實踐內容相關的操作程式、安全制度,培養學生安全生產和操作的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建立全國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中國科學院各分院、有關科研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在自願的基礎上完善和改造硬體設施,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一起開發科普教育的活動方案,制定組織工作方案,使之符合上述要求。
第一批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申報時間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1年10月底止,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科技廳(委)、所在地中科院分院、省級科協,統籌當地自願申報為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科普類場所、高校、科研單位、企業、園區等,按照優中選優、兼顧平衡的原則進行統一申報,每省原則申報2-3個單位。上報材料一式兩份報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由教育部會同科技部、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科協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材料進行綜合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掛牌、命名,並逐步形成激勵或退出機制,引導社會實踐基地健康發展。
鼓勵各地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參照國家命名中國小科普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模式,評選省(地市)級中國小科學教育社會實踐基地。以就近就便滿足廣大學生日常開展學習和科學普及教育的需要。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繫人:王婷婷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
中國科學院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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