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畫的通知

育部辦公廳關於下達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畫的通知是教育部針對少數人才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 編號:教民廳〔2006〕6號 
  • 地區:西寧市 
  • 發布日期: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教民廳〔200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於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的通知》(教民〔2005〕11號,以下簡稱《方案》)的精神,現將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研究生招生計畫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畫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畫,此計畫在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外單列。2007年計畫招生3700人,其中碩士生3000人,博士生700人,可招收10%的長期從事民族工作的漢族考生。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要對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二、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負責。
三、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划線”的原則。招生錄取的具體辦法,由教育部另行下達。學生畢業後,全部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四、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的碩士生考生採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報名方式。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招生單位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複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五、各招生單位要按照德智體要求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計畫,努力完成招生任務。博士研究生在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比例不低於本計畫博士研究生招生總數的80%。
其它招生、錄取和培養等有關工作按教育部等5部委印發的《意見》和《方案》執行。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招生單位認真做好宣傳、諮詢、動員和組織工作,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我部民族教育司。
請各研究生招生單位於11月15日前將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碩士生考生、博士生考生、生源省、應屆、往屆生等)報我部民族教育司。
附屬檔案1.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名額分配表(略)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碩士研究生資格確認表(略)
3.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博士研究生資格確認表(略)
4.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生管理辦法(略)
5.2007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畫”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略)
6.定向協定書(四種格式)(略)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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