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我國廣播電視教育事業的改革,促進廣播電視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繼續執行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學費提取標準的通知》(教財廳[1999]1號)中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從各省級電視大學收取學費中提取的部分學費,必須全部用於教學、科研以及現代化教學基礎設施建設和教學資源的改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收費及其標準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0年12月29日
- 編號:教財廳[2000]110號
- 發布單位:教育部國家計委辦公廳
(2000年12月29日)
教財廳[2000]110號
此外,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與清華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等普通高校聯合開辦本科或專科教育的"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鑒於開放教育招收的學生學籍由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直接管理,教學過程必須提供課程資源及實現教師和學生互動式的學習手段,成本高,投入大,僅僅依靠原有的財政專項經費,遠遠滿足不了項目實施的需要。為確保該項目的順利實施,批准同意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與有關合作高校從各省級廣播電視大學收取的費用中提取部分資金,以彌補辦學經費的不足。目前,暫定項目及標準為:一次性收取註冊建檔費100元/生,課程費專科生5元/學分,本科生10-15元/學分,考試費10元/門。所提取的費用由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和普通高校按比例分成,全部用於開展教學業務工作所必需的經費支出以及辦學條件的改善。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及各省級廣播電視大學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按照國家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納入財政專戶存儲,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全部用於廣播電視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要注重加強內部財務的核算和管理,努力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