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定義
馬超山等認為,“所謂教育決策,就是為了達到教育的某個或若干個目的,而對教育未來實踐的方向、目標、原則和方法所作的決定,或者可以說,為了教育的某個或若干個目的,而對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選擇。”(參見:馬超山,溫善策. 教育決策論[M]. 瀋陽:
遼寧教育出版社,1988:3.)
研究意義
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是教育政策過程的基本訴求
中國正在進入教育政策時代。教育關乎國家的長遠發展,教育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近幾年來,我國的教育改革的步伐一步緊似一步,各項具體政策一個接著一個出台,用“亂花漸入迷人眼”形容並不過分。針對很多教育政策難孚眾望、教育改革零碎敲打的情況,急需制定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長期戰略規劃,通過發揚民主,集中民智,加強調查研究,提出一個符合國情的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滿足人們教育願望的教育藍圖。億萬普通百姓對複雜教育現狀有著愛恨交織的難言感受(這種複雜心態不僅在我國有,在國外也存在。例如美國的一項調查聲稱,2006年,有55%的美國民眾對2001年國會通過的《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2007年和2008年的此項數據分別為46%和54%。而另一問題調查中,根據該法案中的問責條款,如果一個學區被貼上“未達標”的標籤,有一半的美國人認為法案本身有問題,而另一半的人則認為確實是學校本身的問題。參見:[美]威廉·J.布肖,亞歷克·M. 蓋洛普. 美國公眾大聲疾呼:教育者和決策者在聽我們的聲音嗎?——第40屆卡番/蓋洛普對公立學校的民意調查[R] // 范國睿. 教育政策觀察. 第二輯[C]. 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303. ),社會各界人士對科學的教育政策懷著殷切期望,在此時期,黨和政府在研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過程中的所作所為就充分體現了我國政府推進教育政策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信心和決心。但是,由於我國的國情以及複雜的地區差異等原因,要在教育實踐領域中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一直是黨和國家所倡導的決策思路和目標。在黨的十五大上提出“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之後,“依法決策”、“規範決策”新增為決策的一個重要原則。但是,近幾年人們對教育有很大意見,不是要不要教育政策規制的問題,而是如何倫理地規制問題。國民素質的提高、國家的繁榮昌盛都離不開科學的教育政策所規制下的教育事業的發展。我國的歷史發展以及國外的教育實踐都表明,教育政策決策的重大失誤絕對會導致各階層的利益失衡,從而擾亂了社會正常發展的秩序,造成不可估量的智力損失,於國於民都是得不償失的。正如有學者指出,教育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不僅是一個意義深遠的理論問題,而且也是一個至關重大的實踐問題;不僅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而且也是一個深刻的道德問題;不僅只是關乎教育發展的問題,更是關乎政治穩定、社會進步和民族團結的大問題。(祁型雨. 利益表達與整合——教育政策的決策模式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 )此可謂一語中的。所以,不管是在制定巨觀的長遠規劃與微觀的針對性措施方面,如何提高教育政策巨觀調控的科學性、有效性,教育政策如何最大化地保證受益人群真正得益,而對不利人群進行合理補償或者提出保障措施,考驗著教育政策決策者們的決策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