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官練習所

教育官練習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官練習所
  • 性質 :官署名
  • 朝代:清末
  • 職能:講演教育學,教授管理諸法等
官署名。清末各省之教育培訓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變。各省一所,受督撫監督。由提學使選聘本國或外國精通教育之士講演教育學,教授管理諸法、教育行政、視學制度等。自提學使以下,所有學務職員,每周至少須上堂聽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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