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詞法是以敘詞語言來標引和檢索文獻的方法。敘詞系指從文獻內容中概括出來的能表達文獻主題並經過嚴格規範化處理的名詞術語,屬於後組式檢索語言,檢索時一般需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敘詞予以組配。美國的穆爾斯(C.Mooers)首先使用了這個詞。他認為:敘詞是一種帶定義的索引詞——而且定義更為重要,被標引系統恰當地定義了的任何標記符號都可以用作敘詞。敘詞法產生於60年代,它是多種情報檢索語言的原理和方法的綜合。它發展了單元詞法的組配技術,採用了組配分類法的概念組配原理,吸收了標題法對語詞進行嚴格規範化的方法,並進一步完善了標題法的參照系統,採用了體系分類法的基本原理編制敘詞分類索引和等級索引,以及與關鍵字法類似的方法編制敘詞輪排索引,從多方面顯示敘詞間的相互關係,以保證準確、全面地選用敘詞進行標引和檢索。敘詞法的出現,體現了情報檢索語言的發展趨勢。敘詞法的基本原理,是通過概念組配來表達文獻的主題,提高標引的專指度,實現多途徑、多因素檢索,它能夠適應計算機情報檢索的需要,是目前檢索效率較高的一種索引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詞法
- 提出者:20世紀50年代
- 目的:適應電子計算機在圖書情報工作
- 特點:有嚴密的語義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