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

敘永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

敘永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是敘永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永縣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
  • 辦公地址:敘永縣和平大道48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縣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縣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二)研究擬訂縣屬國有企業所管理國有資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制度。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
(五)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
(六)負責監督所監管國有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七)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和機關服務中心等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管理工作,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
(八)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全縣金融運行情況,統籌、協調推進全縣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
(十)統籌推進全縣金融業改革發展,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組建、培育、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進轄區外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促進機構合理布局和資源最佳化配置。推動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推動全縣企業改制上市、上市培育和上市協調工作。指導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併購重組和再融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企業發行各種債券、開展資產證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資除外),推進多渠道直接融資。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十二)按照中央、省、市、縣相關規定,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行為監管與風險防範處置的責任。承擔地方金融機構體系建設,開展行業合規經營檢查,依法審批辦理變更申報事項,促進行業規範發展的責任。
(十三)統籌全縣地方金融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協調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發揮保險業服務和融資功能、證券業服務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最佳化服務方式,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十四)按照中央、省有關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中介機構行業管理和服務,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政策、規劃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指導相關金融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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