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提倡道德

《政府與提倡道德》是傅斯年所著作品,出自於《傅斯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政府與提倡道德
  • 作者:傅斯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傅斯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出處收錄,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政府應該不應該利用他的特殊憑藉,去提倡他所認為道德的,本是一件向來有爭論的事。除去極端的自由論者和宗法主義的國家,大約都取一種中間之路。不過,在歐洲的這個爭執是有一個明顯的體態的,即是政治與宗教之關係,即二者之間之分合的程度。在中國則以本無所謂“建置的教會”及宗教義法之故,所以凡是政府所提倡的道德,每每不外下列兩事:其一,宗法時代的儀文及其相關連物事;其二,法律所應當制裁而在中國則不能制裁的,轉去乞靈於所謂道德。就前一項看,每似無知之表見,就後一項看,更覺無聊了。所以自民國成立以來,每次政府在那裡制禮作樂,太息於世道人心之日下,而以一紙空文提倡道德,不特在正面所得結果直等於零,且在旁面適足以助成偽善與虛飾之增長而已。
政治責任與道德本是一個大題目,在這樣一篇短文中我不能將綱領說得明白。現在但舉出幾點來討論。
第一,近代國家決不能以宗法主義為建設國家組織社會之大原則。故凡宗法制度下所謂道德之崩潰,每是新時代之國家、新時代之經濟所形成,正不必過為憂慮。在這些地方,政府只好任時代之自然演進。例如女子的貞操,本可不必成為道德問題,其所以成為道德問題者,本是男權社會所造就。這件“道德”,要依女子的經濟地位之變動逐漸改化的。又如子女對於父母之獨立性,近二十年來在都市大大改變了,在鄉村尚不會有實質的改變。這個對映,明顯的經濟變動為道德變動之原因。道德變動之類乎此者,既非政府的力量所能左右,更非具有近代社會學知識者所應痛心。【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出處收錄

傅斯年是中國近代著名學者和公共知識分子。在民國時期的知識界、思想界,他是中國歷史學、語言學、考古學“科學化”的大力推動者,是中國文化“西化”傾向的代言人,是社會民主主義的提倡者。他雖沒有鴻篇巨製的理論著述,但留下的數量不多的文章所表現的堅定立場和明確取向,足以使其成為某種思想選擇的代表,從而進入中國近代思想史研究的視野。本卷選錄文字依內容分為:卷一為五四時期的代表作,卷二為史學思想與史學方法的論述,卷三為三四十年代的時評政論,卷四為教育方面的文字。大體反映了傅斯年在各方面的思想。

作者簡介

人物簡介傅斯年(1896—1950),字孟真,山東聊城人。1913—1919年在北京大學預科、本科學習。北大畢業後,赴英、德留學七載。1926年底回國,1927年任中山大學文科主任及歷史、中文兩系主任。1928年中央研究院成立後,創辦歷史語言研究所,任該所所長達二十三年之久。1930年代在北大兼任教授。抗戰時期,先後擔任北大文科研究所所長、中研院總幹事、西南聯大校務委員等職,並同時出任第一至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炮轟孔祥熙、宋子文,震撼朝野,有“傅大炮”之譽。抗戰勝利後,出任北京大學代理校長,主持繁重的北大復員工作。1948年底被任命為台灣大學校長,最終“歸骨于田橫之島”。編者簡介歐陽哲生,1962年5月生於湖南省長沙市,現為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曾赴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日本東京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台灣“中研院”近代史所等處訪學。主要著作有:《自由主義之累——胡適思想之現代闡釋》、《二十世紀中國文化》、《嚴複評傳》、《科學與政治——丁文江研究》、《探尋胡適的精神世界》、《五四運動的歷史詮釋》、《傅斯年一生志業研究》等。編有《胡適文集》(12冊)等多種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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