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一九五四年棉糧比價的指示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一九五四年棉糧比價的指示是政務院(已變更)於1954年03月03日發布,自1954年03月0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一九五四年棉糧比價的指示
  • 發布部門:政務院(已變更)
  • 發布日期:1954年03月03日
  • 實施日期:1954年03月03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糧食管理
  四年來,由於人民政府採取了獎勵棉花增產的方針和一系列扶植棉花增產的政策,保證了我國紡織工業和民用絮棉的需要。
一九五四年是國家進入有計畫建設的第二年,為了保證生產和人民日益增長的需要,在不影響糧食增產的前提下,應適當增加棉田面積和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為此,特將一九五四年的棉糧比價規定如下;
(一)一九五四年棉糧比價:
地區糧食種類每斤7/8時中級細絨皮棉換糧數量河北、山東、晉中、豫北小米七斤半至八斤四兩陝西、河南、晉南小麥六斤十二兩至八斤湖北、江西、湖南級米七斤四兩至八斤四兩江蘇、浙江、安徽秈米七斤四兩至八斤四兩東北由東北財委參考以上標準自行規定西南由西南財委參考以上標準自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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