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礦漏斗

從運輸平巷到采場的拉底層所開掘的垂直或傾斜的小井,起放礦作用。

溜井的上半部擴大,形如喇叭口,叫喇叭口;漏斗的下半部叫漏斗頸,統稱放礦漏斗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

由於溜礦井或放礦漏斗卡礦、堵塞處理不當,造成人身嚴重傷亡的事故在礦山時有發生。預防和處理溜井、卡礦、堵塞,應採取以下措施:
1.溜井的坡道設計和施工要合理,不要拐死彎。
2.溜井使用前,必須將井中的雜物清理乾淨。使用過程中,嚴禁將廢舊木材、鋼管、鋼釺、鋼絲繩等雜物及大塊礦石放進溜井,以免堵塞溜井。
3.禁止放空溜井的礦石。
4.主溜井不允許有水流入。雨季應儘量減少溜井儲礦量。溜井有儲水時,應停止放礦,以防發生跑礦事故。
5.禁止人員進入溜井和漏斗內處理堵塞,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一,卡礦發生在溜井上部10m以內時,可以打入鋼管,通過鋼管裝藥爆破;二是採用火箭彈處理;三是向卡礦部位打深孔,孔底裝藥爆破。採用特殊方法處理時,須經過礦總工程師批准。
6.當放礦漏斗卡礦時,可用撬棍從漏斗中向上撬,若撬不下來,可用爆破震動,這時,裝藥量要少,爆破前人員要撤離到安全地點,並放好警戒。
7.對暫停放礦的溜井要定期鬆動放礦,一旦發生堵塞,上中段應立即停止放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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