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頻率

各輪牧小區在放牧季內,可供放牧利用的次數。即牧草可再生的次數或小區輪牧周期數。放牧頻率=放牧季時間÷(小區數×小區放牧天數)=放牧季時間÷輪牧周期。草地放牧頻率的大小決定於牧草的再生速度以及放牧管理、生境等因素。荒漠草場無再生草為1,草原、草甸草場約3-4,人工草場可達4-5。輪牧頻率過少,牧草利用率小,降低草地生產力。輪牧頻率過大,放牧過度,牧草逐漸稀疏,優良牧草衰退,亦降低草地生產力,並引起草地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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