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膚疾病護理規範

《放射性皮膚疾病護理規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射性皮膚疾病護理規範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隨著核(放射)技術的廣泛套用,接觸電離輻射的人員越來越多,電離輻射致放射損傷時有發生,為有效護理放射性皮膚疾病患者,研究制定本標準。標準制定目的是為核和放射事故引起的放射性皮膚疾病患者提供規範性護理方法,同時給出放射性皮膚疾病患者恢復後的遠期健康指導原則,通過規範放射性皮膚疾病的護理,對放射性皮膚損傷的救治起到指導作用。
本標準由中國醫學科學院血液病醫院、放射醫學研究所、軍事醫學科學院附屬醫院等三個協作單位共同起草。標準規定了放射性皮膚疾病護理原則、護理措施,適用於核和放射事故中大劑量局部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慢性放射性皮膚疾病患者的護理。
本標準與《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診斷標準》、《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標準》、《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遠期效應醫學隨訪規範》可配套使用。
本標準針對放射性皮膚損傷的全過程和疾病特點,參考了GBZ106-2002放射性皮膚疾病診斷標準、WS/T 431-2013 護理分級、WS/T 433-2013 靜脈治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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