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創型創新

按照創新程度的不同,也可將企業創新分為首創型創新、改創型創新和仿造型創新。

改創型創新是指在自己現有的特色管理或在別人先進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上進行順應式或逆向式的進一步改進,現有的特色管理是自己所獨有但尚未系統化或完全成型的管理方式。改創型創新就是在借鑑別人的先進管理的基礎上進行大膽創新,探索出新的管理思路、方式、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在別人已有的先進成果上進行有創意的提高。[1]

日本是採用這種管理創新策略的典型國家。日本的企業管理水平在“二戰”後是很落後的,20世紀50年代日本派了大批人去美國學習企業管理技術,邀請許多美國的專家到日本講學,並結合日本的傳統文化和國民氣質,創造出了全新的日本企業管理模式,最終使美國反過來向日本學習其某些管理方法。同樣的技術領域,日本在學習世界上最先進技術的同時,結合自己的創意加以改造,生產出日本特色的產品並暢銷世界。比如,在20世紀50—60年代大多數家用電器是歐美國家企業創新的產品,但日本企業通過改創型創新,使這些產品的經濟性、適用性、方便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顯著提高,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因此,有人說,日本民族不是最善於發明的民族,但卻是世界上最善於改造的民族。日本恰恰是在採取了改創型創新策略的基礎上,實現了經濟騰飛。[1]

改創型創新的目標,改創型創新的評價,

改創型創新的目標

改創型創新的目標是對已有的首創進行改造和再創造,在現有首創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自己的實力和創新條件,對他人首創進行再創新,從而提高首創的市場適應性,推動新市場的不斷發展。
在政府的管理創新過程中,特別是開發中國家的行政改革,最現實的方案應該採取改創型創新策略:一方面要立足於本國的國情;另一方面,要借鑑西方先進的公共改革創新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進行行政改革和制度創新。

改創型創新的評價

這是一種具有中等創新度的創新活動,改創型創新,是介於首創戰略與仿創戰略之間的一種中間性創新戰略。改創性是改創型創新戰略的基本特徵。改創者不必率先創新,而只需對首創者所創造的進行改良或改造,因此,改創者所承擔的創新成本和風險比較小,而所獲創新收益卻不一定比首創者少。
當然,改造也是一種創造,也具有一定的風險。首創是重要的,改創也是重要的,如果沒有首創,便沒有改創的前提和基礎。然而,如果沒有改造,許多首創便沒有其市場發展前景。例如,飛機、汽車、計算機等首創產品,如果沒有後來的不斷改進和再創新,也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市場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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