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攸縣教育局
- 外文名:Education Bureau of you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胡建雄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中共攸縣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作為中共攸縣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職責由攸縣教育局承擔。負責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教育工作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縣義務教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
(三)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四)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六)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定全縣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指導協調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及創業工作。
(七)負責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督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指導管理全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統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政策性資助工作。
(八)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九)負責監督指導管理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特殊教育學校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十)協調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的教育技術裝備、勤工儉學、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和穩定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擬訂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組織國語培訓與測試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三)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學校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教育局負責對學校師生和食品經營服務管理與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指導學校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和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學校開展食品安全檢查,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2)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學校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行政許可並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依法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違法違規案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報制度;負責學校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
2、與縣衛生健康局在學校公共衛生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教育局負責對學校疾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會同衛生部門開展學校衛生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開展學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2)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學校衛生行使監督職權;組織醫療單位和專業防治機構為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指導,並制定本地區學校傳染病疫情處置方案;組織開展學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文書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報刊發行、圖書征訂、後勤服務、車輛和機關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黨組會及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教育宣傳、信息徵集報送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學習和服務等工作。
(二)政工股。負責全縣教職工人事調配、勞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和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局黨委、局行政做好局管幹部的培養、選拔、任免、管理、考核、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教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獎懲、職稱評審、檔案管理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機構設定及局機關、全縣學校的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職工的思想政治、人才隊伍建設以及全縣中國小校的黨建工作;承擔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組織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確定中國小和職業學校招生計畫和教育事業年報統計;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學校財務管理和預決算以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新機制管理工作;統籌管理中央、省、市下撥經費及縣本級教育經費;承擔攸縣集中支付中心教育分中心的管理;管理教育系統國有資產和局機關財務;管理學校收費工作,規範收費行為;聯繫政府採購工作;指導全縣學校的後勤管理和勤工儉學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校的教育教學、學生學籍、衛生與健康教育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的檢測和評價;管理全縣學校的教材、教學配套書、音像製品;指導全縣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技、科技、國防、法制、社會實踐、信息技術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全縣性學校學生體育運動會和藝術與教育競賽活動;組織省、市、縣三好學生、優秀幹部的評選;負責指導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家長委員會和學校開展校風、學風、班風建設等工作;擬訂全縣普通中國小招生政策,編制基礎教育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招生廣告,規範招生行為;牽頭負責省標準化學校創建工作,參與中國小布局調整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協助民辦教育股加強對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
(五)民辦教育股(職成教股、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股)。負責全縣民辦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的統籌規劃、管理工作和年報統計;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學生學籍、衛生、安全等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職業技術教育、民辦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稚園、特殊學校的教材、教學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和圖書建設工作;參與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創建示範性幼稚園和特殊學校的工作;牽頭負責民辦教育機構有關管理規章的制定,辦學的審批、註冊和年檢工作,指導和規範民辦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對非法辦學、違規辦學的民辦教育機構予以打擊和取締;協助計財股組織編制和執行民辦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招生計畫,審核招生廣告、規範招生行為;聯繫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六)校舍安全辦公室。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校舍安全情況的調查;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校舍進行鑑定;會同計財股和有關部門制定校舍改造計畫、設計改造方案;牽頭負責學校基本建設的立項、招投標、預決算和質量監管。
(七)學生工作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綜治維穩工作,制定工作計畫、規章制度、工作方案和預案;負責綜治維穩方面的信訪接待;指導學校開展禁毒、反邪教教育;牽頭指導、督查學校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學校安全工作大檢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指導校園安全事故及矛盾糾紛的處理;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整治學校周邊環境;負責“安全文明學校”的創建;負責維護師生權益,處理學生及家長投訴、申訴的答覆和複議。負責全縣有關教育改革、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與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基層學校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法制教育和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申訴、投訴平台的管理;協助辦公室做好全縣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報送與發布工作;負責教育發展成就和教育典型人物與事跡的宣傳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
(八)教育督導室(對外稱攸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對縣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級各類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依法履行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導工作;負責對鄉鎮(街道)學校、縣直學校、民辦學校年度目標管理考核與評價;對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監測;負責檢查指導教育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法律諮詢和宣傳教育工作,對全縣教育發展和社會發展等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法律法規規定或縣政府、省市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
行政編制
攸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主任督學(副科級)1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
攸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攸縣教育局局長:胡建雄
攸縣教育局黨委書記:胡芳榮
攸縣教育局副局長:賀國惠
攸縣教育局黨委委員、主任督學:丁澤中
攸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曾亞飛
攸縣紀委監察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黨委委員:黃建新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攸縣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攸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