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應急管理局

攸縣應急管理局

攸縣應急管理局,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攸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1號),攸縣應急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攸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攸縣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應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攸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劉正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攸縣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You County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何綱華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含工礦商貿行業)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研判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推進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許可權做好駐攸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消防管理、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上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地方監管和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許可權內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攸縣商務和糧食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承擔攸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攸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上級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攸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1、與攸縣自然資源局、攸縣水利局、攸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攸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攸縣自然資源局、攸縣水利局、攸縣氣象局、攸縣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攸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攸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4)攸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攸縣自然資源局、攸縣水利局、攸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攸縣應急管理局,以攸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攸縣商務和糧食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攸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負責按許可權提出省下達和市級救災物資的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攸縣商務和糧食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攸縣商務和糧食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省下達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攸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職責的分工
攸縣應急管理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縣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攸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攸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對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辦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車輛管理、後勤服務等日常運轉工作;參與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項目資金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機關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負責信息上報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及時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場指揮。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救援工作。
(三)人事和教育訓練股。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黨支部、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及扶貧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相關行業人員安全生產的培訓、考核及註冊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辦本系統安全生產培訓和考核的工作。
(四)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參與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較大及以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六)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參與監督檢查冶金、建材、機械、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粉塵防爆法律法規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冶金等行業安全生產有關基礎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上級指導落實相關企業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有關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參與落實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和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監督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的工作。
(八)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的行政許可。
(九)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交通、消防、食品藥品、建設、旅遊等行業及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對鄉鎮安監站的指導監督工作。
(十)救災和物資保障股。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情報告、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許可權管理,分配省下達和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十一)政策法規股(調查評估和統計股)。擬訂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和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承擔受理生產安全事故舉報的工作;承辦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分析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股(煤礦安全基礎管理股)。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工作,指導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工作;指導監督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指導協調相關行業企業參與煤礦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煤礦企業建設項目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監督核查;指導協調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

行政編制

攸縣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攸縣應急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攸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何綱華
攸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尹建國、劉宜戰、王鳴春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攸縣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攸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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