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5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59號
- 發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5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5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9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56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9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9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 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06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7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11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2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22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28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方案應當包括收回土地的位置、範圍、面積、權利狀況、補償方式、規劃條件、收回依據等內容。第六條市國土部門應當根據收回方案作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送達土地使用權人和抵押權人等權利人,同時向社會公布,並通報相關部門。公告應當包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依據、收回範圍、補償方式、救濟途徑等內容...
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 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64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9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001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 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06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8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
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 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8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
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收回地塊範圍:該地塊位於棲霞區燕子磯街道。具體範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處查詢。
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27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4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7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5]110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5]12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於2013年8月9日發布的一項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5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號》是201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1]115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1]18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8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15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3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65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9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