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
- 發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6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9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