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4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23號
- 發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4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4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012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48號,2012年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6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011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069號是2012年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7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00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229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26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6號》是一部政府土地回收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46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6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065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7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6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4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2]116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頒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9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31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5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13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12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04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1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2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63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9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1號》,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號》是201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
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收回地塊範圍:該地塊位於雨花台區鐵路南站。具體範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處查詢。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4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08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2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71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22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5]7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7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4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