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來源管轄權

收入來源管轄權亦稱“地域管轄權” 。 按屬地原則確定的一種稅收管轄權。即國家有權對跨國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來源於或存在於本國境內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而不問跨國納稅人的具體身份 (公民身份或居民身份) 行使課稅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入來源管轄權
  • 別名:地域管轄權
地域管轄權既有利於合理處理國家之間經濟權益的歸屬問題,又便於稅務行政管理,故被世界各國普遍採用。這通常又被稱作“避稅地”做法,實行這一類型的國家和地區主要有巴哈馬、百慕達、瑞士、巴拿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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