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法
收入中心考核的主要職責是評價各收入中心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確定各收入中心應取得的利益,包括確立考核指標和編制責任報告兩方面。
考核指標
收入中心的考核指標包括
銷售收入目標完成百分比、銷貨款回收平均天數和
壞帳發生率。
★銷售收入目標完成百分比是將實際實現的銷售收入與目標銷售收入相比較,以考核銷售收入的目標完成情況,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收入目標完成百分比=實際實現銷售收入/目標銷售收入×100%
★銷貨款回收平均天數是考核收入中心是否及時回收銷貨款的指標。這一指標的計算是將每筆銷售收入分別乘上各該收貨款的回收天數,即自
收入的確認至貨款收到之間的日期,加總後除以全部銷售收入,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款回收平均天數=∑(銷售收入×回收天數)/全部
銷售收入★
壞帳發生率這一指標主要考核收入中心在履行其職責過程中所發生的失誤情況。壞帳發生率的計算是將某年的壞帳發生數與全部銷售收入相比較,計算公式如下:
壞帳發生率=某年的壞帳發生數/某年全部銷售收入×100%
編制責任報告
基本模式: 見圖1
控制要求
對收入中心的控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控制企業銷售目標的實現
1、核查各收入中心的分目標與企業整體的銷售目標是否協調一致。保證依據企業整體
目標利潤所確定的銷售目標得到落實。
2、檢查各收入中心是否為實現其銷售分目標制定了確實可行的推銷措施。包括推銷策略、推銷手段、推銷方法、推銷技術、推銷力量,以及了解掌握市場行情等。
(二)控制銷售收入的資金回收
1、各收入中心對貨款的回收必須建有完善的控制制度,包括對銷售人員是否都訂有明確的收款責任制度,對已過付款期限的客戶是否訂有催款制度。
2、對銷貨款的回收列入各收入中心的考核範圍,將收入中心各推銷人員的個人利益與銷貨款的回收情況有效地結合起來考核。
3、收入中心與財務部門應建立有效的聯繫制度,以及時了解掌握銷貨款的回收情況。
(三)控制壞帳的發生
1、每項銷售業務都要簽訂有
銷售契約,並在契約中對有關付款的條款作了明確的陳述。
2、在發生銷售業務時,特別是與一些不熟悉的客戶初次發生重要交易時,必須對客戶的信用情況、財務狀況、付款能力和經營情況等進行詳細的了解,以預測銷貨款的安全性和及時回收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