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學三要素
攝影美學及拍攝對象布局、攝影用光是攝影學三要素。下面介紹一個案例。
相機右邊的閃光燈將手機的亮度提高,光圈設定為f/11,相機左邊鏡頭外放置一張紙。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就簡單了,只需把快門速度調低,使螢光燈的影像達到照片亮度的對比度。這樣拍出來的照片就有了一定的高科技的味道,完全看不出來原來的樣子,而且還用手機擋住了自己的倒影。幸好手機顯示屏的色調也在整張照片的色調範圍內,否則我就會放棄這種拍攝方法。
平時拍攝肖像照也經常使用這個技巧。進行現場光拍攝時,這些利弊並存的螢光燈可以營造酷酷的充滿未來感的照片。當你從低角度拍攝有足夠亮度的人像時,這個技巧可以把螢光燈燈光調到光線對比度範圍內。
這並不難,不過需要注意兩點:
從不同角度考慮普通拍攝素材的使用充分提高拍攝對象的亮度,使以前不常用的元素達到拍照的亮度對比度。
攝影美學定義
美學作為一個命題,由德國哲學家鮑姆嘉通在1750年發表的“伊斯特惕克”《Asthetik》一書起始。經過200多年來,許多美學家都從各自不同研究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但是,至今還無一個準確的定論。其中產生影響的有,18世紀德國著名的哲學家黑格爾的理性主義美學,在他的著作《美學》,給美學所下的定義,美學,“它的對象就是廣大的美的領域,說得更精確一點,它的範圍就是藝術,或則毋寧說,就是美的藝術。”其中還有“美學是研究美的科學”、“美學是藝術哲學”、“美學是審美關係學”等觀點。雖然這些觀點涉及了美學與人類審美現象的關係,但都忽略了突出人類審美現象實踐的環節。
對美學含義的了解,是研究攝影美學的前提。然而,美學是什麼?這直接牽扯美是什麼的根本性美學問題。
美學是什麼
美起源於人類的原始信念,是人類的自我幻覺、自我想像的一種原始體驗。物質世界在不斷的運動與變化,新物質產生,舊物質消亡,這是自然法則。從遠古到現今,原始體驗在人類活動歷史演變中,通過人類活動不斷的體驗與賦予某些事物特徵美的概念,但這種賦予也不是對所有的事物都賦予,而是賦予那些與人性、道德、乃至人的本體等攸關的事物。而人類又把這些被賦予的事物潛入了內心深處,保存、回憶、更新、提煉、復現、最後沉澱下來,形成了人類活動的對照原型,這種原型被稱為“美的事物”並與人類同在。由此就可以推論出:美,是來自人類自身對事物的一種評判;這種評判的基準就是“原型”;美不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而是在人類活動中對事物某些特徵賦予了美的意義。因而,又可以推論出,美的基礎是感知的,這種感知來自於人類活動中的審美實踐。因此,可以說,美產生於人類活動的審美實踐中。而美學就是研究人類活動審美實踐的科學。
人類不斷的追求美好事物,嚮往美好的未來,這就體現出,人類追求美的總體性。馬克思主義總體觀認為:“這是一種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隱沒其中,它使它們的特點變了樣。這是一種特殊的以太,它決定著它裡面顯露出來的一切存在的比重。”因此,總體“比重”是由個體組成。馬克思指出:“任何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體存在。”總體的前提是個體,總體與個體的統一,就形成了人類審美實踐的總體性構成。因此,可推論出:能直接顯現總體性美的事物,就是美。能讓人想起總體性美的事物,也是美。美的總體是由個體組成,進而又推論出:美是人類活動的總體性在個體體驗中的感性顯現。從美學的角度來看,個體是美學研究的一個具體方面;個體與個體之間的組合,構成了美學總體性體系。
攝影產生於人類對美好未來追求中,它自身不斷的發揮著功能,傳播著“美好事物”的信息。攝影( Photography),它是以攝影技術為手段,以獨特的視覺瞬間影像,傳遞信息。以形象配合文字這兩個方面都從特定的角度闡述了攝影屬性的某一方面,然而卻忽略了攝影的審美實踐屬性。而攝影的審美實踐屬性,恰恰是攝影不可缺少的重要屬性,人在審視新聞圖片時,自由和自覺的用審美意識去衡量圖片的美的存在,以獲得視覺和信息的滿足。這裡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真實影像的存在形式;二是與影像並存的信息內容。一幅好的攝影圖片,不但能達到“一圖勝千言”的效應,同時又具備了經久不衰的藝術魅力。因此,把攝影納入美學視野中加以研究,這無疑是真正體現了人們對攝影的審美追求。
因此,攝影作為美學總體中的個體,也就形成了攝影美學的自身體系。而攝影美學體系本身相對攝影領域又具有總體性。
攝影的美
美存在於人類的一切活動之中,這是一個不爭事實。然而,在攝影領域內對美的認識還存在著一定的偏頗,有人認為攝影有了美的存在和追求美就是唯美主義。特別是對於在表現方面,美的表現力、藝術表現力等,這些詞語更是忌諱。甚至都迴避這些用語;還有的認為:攝影就是對客觀事實的映現,是紀實性的,有美的存在就不是新聞攝影了等等。總之美的概念受到了不公證的待遇。從上述這些觀點來看,都是對攝影和美的實質屬性理解的問題。
在攝影領域中,對美的存在何以懷疑?這實質上是一個長久的誤會。這種誤會產生的根源就是:能否認識美的問題被當作能否認識美的普遍性的問題。對在攝影中美的存在認識性的懷疑,實在是由於沒有看到人類原始信念的實質,而誤以為它直接地就在現實中,它就是現實本身,這種現實包含了攝影表現。大家清楚,美是人對一種事物的評判,評判基準是審美實踐積累的原型。因此,美又是感知的,而感知則體現在每個人之中。由於人與人之間的感知差異。從而產生了對美的認識上的差異。表現在對攝影圖片的評判上,如對一幅圖片的評價:有的人認為具有審美價值;則有的人認為缺少審美價值。有的人認為是佳作;則有的人認為是一般。
結論:產生以上的原因,主要是來自人本身的社會實踐所產生的文化意識。缺乏某種文化意識的人,就不可能的審美實踐中感知美的深層意義和美的存在。甚至出現評判錯亂性,背離了人類追求美的總體性。誠然,文化意識是產生人與人之間審美心裡差異性的根源。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實踐觀,美學是研究人類審美實踐的科學。這樣就為攝影美學研究奠定了牢固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展開攝影美學的研究。其最終目的,就是縮小攝影者的文化意識差異和審美心裡的差異性,提高攝影的審美創造力,推動攝影審美實踐的發展。
因此,攝影美學,是研究攝影在實踐活動中的美學現象和美學規律的學科。
美學作為人類審美實踐的科學,而攝影美學又是美學領域中的一門學科,包含了美學研究的規律。由於存在著攝影本身的特殊性與具體性,因而攝影在實踐活動中的形成了自身的美學現象和美學規律。這就確定了攝影美學的研究對象與範圍。
在攝影作品中,那震撼人們心靈的東西究竟是什麼?那就是攝影者在攝影實踐活動中,審美實踐所把握的真實的、活生生的人類生命活動的影像。應當說,那就是攝影與審美實踐密切相關的東西。在一定的意義上說,它就是攝影審美實踐的結晶。因此,研究攝影審美實踐活動,就必須研究審美要素的基本構成。既:主體、客體、主客體關係。具體地說,就是研究攝影者本身的審美營造能力及對攝影形式表現的美學原則。攝影美學研究的對象應有以下三個方面:
1、主體:攝影審美主體,指攝影者本人;
2、客體:客體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攝影所面對的拍攝對象,也是畫面所要表現的主題;二是指,客群對象。
3、主客體關係:主要是指,攝影作者與畫面主體對象和客群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是雙向交流的,相互影響的。
在攝影美學研究對象中,這三個要素的構成,是一個有機整體和動態系統。因此,運用美學的方法,來研究攝影的審美“三個要素”和諧與統一,對探索深層美的意義和挖掘攝影的審美創造力具有重要意義。
研究的對象
1、從攝影家和攝影作品的欣賞者角度來進行探討,說明攝影美的最根本本質,以及攝影第一審美主體(專門從事攝影審美創造的攝影藝術人士)的審美意識、審美心裡素質和審美標準。
2、探討第一審美客體(可供攝影創作的具有審美特徵的一切自然原型或社會生活原型以及那些以視覺形式存在的藝術形式,並與攝影家這個審美主體構成審美關係的審美因素的總和)、第二審美客體(以攝影作品方式存在的審美對象),說明攝影藝術的美的本質,以及攝影藝術美的各種存在形式和攝影藝術美的範疇
3、從攝影藝術美的創造方面,研究攝影物化的表現形式,說明攝影藝術的各類題材,以及攝影藝術創造的各種流派的活動規律。
美的存在(自然美和社會美)、美的感受(攝影家和欣賞著)、美的創造(攝影藝術美),就是攝影美學所要研究的範圍
存在方式
1、攝影藝術美是一種攝影語言的美。
攝影作品是攝影藝術美存在的方式和載體,就攝影作品而言,內容和形式是構成作品的兩個主要元素。攝影藝術的語言是由攝影的器材以及被拍攝物體的形、線、光、色等造型元素和攝影家對攝影語言所特有的掌握、組織能力綜合而形成的。各種再現於攝影作品中的美的信息,就是美的攝影藝術語言。
2、攝影藝術美最終是以物化的形態顯現在審美主體面前。攝影是減法,要達到的目的是“照一個很美的人或物”而不是“很美的照一個人或物”。
我們可以從以下角度和方面來欣賞攝影作品的美:
攝影美存在的形式可以從內容(包含題材、主題)和形式(形線美、影調美、色彩美、對稱、均衡、整齊一律)來體現,而攝影美的內容存在的形式又分為反映自然美的景觀美和反映社會生活的藝術形象美兩方面來體現。
審美的內容
1、反映自然美的景觀美(包括對自然景觀美的反映:對完全天然的沒有經過人工雕鑿痕跡的自然界中的壯觀、奇觀和幽美的反映;對人文景觀美的反映:對自然美經過人工藝術加工後表現出人類文明程度的景觀的反映)。
2、反映社會生活的藝術形象美(包括:攝影藝術形象的心靈美:藝術形象只要體現了人的心靈美,就會具有審美價值;攝影藝術形象的行為美:攝影藝術必須是藉助原型原貌,再現出一個銘刻著攝影人審美個性印記的新形象,攝影人的審美行為實際上是靠“借影還魂”,直接把自己的審美願望反映在攝影作品中,創作出新的作品;攝影藝術形象的倫理道德美:這是美的內容中相當重要的條件之一,不論攝影人持著什麼心態去審美,只要審美態度與社會發展規律相違背,其作品的內容也不會是美的。攝影作品的藝術形象只有在反映了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倫理道德時,才會是美的內容)
在我們的攝影作品中可以直接表現“美”的事物,來達到欣賞美的境界與享受,也可以通過表現“醜”的瞬間,來喚起人們對美好事物的追求與嚮往,摒棄那些醜陋的形態或者事物,是從反面來隱喻美,是另外一種形式的表現美。
表現途徑
1、形線美:客觀存在的,依靠作者去發現、提煉、重新組合,獲得對大自然形體的再現,成為作品視覺要素之一,與觀者的心理相呼應引出觀者的審美特徵。
2、影調美:通過視覺刺激情緒的重要因素之一,進而結合具體的畫面形象,直接影響審美主體的審美情感。
3、色彩美:色彩的審美表達十分明顯,能向人們傳達出一定的感情意味,傳達著那些能牽動人們情感的各種信息。可以再人們的視覺中、感情中、意味中產生不同的審美效果。不同色彩在表達具體攝影作品時,人們會自覺地結合作品內容產生興奮與沉靜、冷與暖、開放與收縮、活潑與憂鬱、華麗與樸素等意味。人們在審美時,會將攝影作品色彩與畫面中具體藝術形態相結合,自覺地賦予各種色彩不同的含義。
4、對稱:畫面中布局合理、相互協調適應
5、均衡:攝影中的“一斤棉花和一斤鐵”原理(一斤棉花和一斤鐵的重量一樣,但是體積就差別很大,在攝影作品布局中,如果一邊是如同一斤棉花一樣大體量的景物,另外一面就要有相當於一斤鐵的景物相呼應,才能做到畫面的均衡)
6、整齊一律:同類圖形相同的排列或者不同圖形錯落排列,均要保證畫面整體性的完整統一,不能破壞畫面的均衡。攝影畫面中形象大小,比例適中,滿足視覺悅目的需求,保持形象之間的協調,於變化中求單純,於變化中求愉悅,於秀美中求和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