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擔保代償
- 定義: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
- 概述:擔保賠償
- 分類:服務性代償追償性代償訴訟性代償
擔保代償是指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擔保人代償後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
擔保賠償準備金是指融資擔保機構按有關規定提取的擔保賠償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是根據擔保業務低收益、高風險行業,為確保企業的償付能力,擔保企業應從每年提取風險準備金...
各區(縣)財政局、融資性擔保機構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號)、市政府...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歸還貸款,保證人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
擔保風險是指信用擔保機構在擔保業務運作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性因素(主觀的和客觀的)的影響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山東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於2018年3月20日制定印發。 ...
《山東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由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負責解釋的辦法。...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中,被執行人或第三人以財產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裡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契約。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在貸款事中風險控制方面,銀行不願在小額貸款上投放,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銀行此類...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 融資性擔保 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信用擔保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通資金過程中,根據契約約定,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以保證的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能依約履行債務時,由擔保機構承擔契約約定的...
《擔保法律實務》是1996年3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澄清。...... 10.無效股權轉讓契約擔保 11.無效承包經營契約擔保 12.擔保人代償後有追索權...
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契約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