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主體,又稱擔保法律關係的主體,或者叫擔保法律關係的當事人,是指參加擔保法律關係享有擔保權利並承擔擔保義務的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擔保主體
- 別名:擔保法律關係的主體
- 釋義:擔保法律關係享有擔保權利的人
- 種類:單一主體和共同主體
- 構成:包括擔保權利人和擔保義務人
擔保主體,又稱擔保法律關係的主體,或者叫擔保法律關係的當事人,是指參加擔保法律關係享有擔保權利並承擔擔保義務的人。
擔保主體,又稱擔保法律關係的主體,或者叫擔保法律關係的當事人,是指參加擔保法律關係享有擔保權利並承擔擔保義務的人。...
根據評級對象的不同,信用評級又分主體信用評級和債券信用評級兩種。主體信用評級是以企業或經濟主體為對象進行的信用評級。...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歸還貸款,保證人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組織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契約。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
所謂擔保契約,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
擔保標的,也稱為擔保的客體或擔保法律關係的客體,它是指擔保法律關係的擔保權利和擔保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擔保的標的或客體,也是構成擔保法律關係的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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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權利是指法律賦予擔保契約當事人能夠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它包含三個方面的含義:1.請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將滅失抵押物的...
違規提供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指中國境內機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除外),以保函、備用信用證、本票、匯票等形式出具對外擔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財產對外抵押或者以《...
政策擔保是我國國家經貿委推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政府的政策擔保為主體,專業化商業擔保和互助擔保為兩翼。...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中,被執行人或第三人以財產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
財政擔保是指財政機關對經國務院批准使用的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的貸款進行轉貸時,為轉貸款使用者提供的,以財政信用確保其債務的清償或其他義務的履行的一種經濟...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
擔保代償是指被擔保人未按契約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擔保人代償後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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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擔保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通資金過程中,根據契約約定,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以保證的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能依約履行債務時,由擔保機構承擔契約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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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資格即保證人的條件,是指民事主體成為保證人所應當具備的行為能力和清償債務的能力。是在訂立保證契約時首先應考慮的一個問題。倘若保證人不適格,將直接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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