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成立
1月11日上午,撫州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召開。撫州市委書記、市監改試點工作小組組長肖毅出席並講話。他強調,要以市監察委員會成立為新的起點,用擔當詮釋忠誠,用作為彰顯價值,用乾淨塑造品質,以一流的標準、一流的隊伍、一流的作風、一流的業績,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滿意答卷,為撫州科學發展、綠色崛起作出積極貢獻。
撫州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市監改試點工作小組副組長王新有通報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市監委主任、副主任、委員情況;撫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市監改試點工作小組副組長劉海濱主持大會,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建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祖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宋智勇等出席大會。
主要職責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
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