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辦令

撤辦令

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對於地級市駐京辦經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它各類駐京辦一律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撤辦令
  • 時間:2009 年1 月
  • 辦事處:11個
  • 人家:500餘家駐京辦
新詞由來與解釋,“撤辦令”等到時機,500餘家駐京辦待撤,省級駐京辦是否也該撤銷?,2010年年度新詞語,

新詞由來與解釋

2010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有5年之久的撤銷駐京辦的傳聞終於塵埃落定。
這份經過專項調研,國管局會同監察部聯合起草的《意見》,是在廣泛徵求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以及各省級政府駐京辦事處的意見之後出台的。
《意見》明確提出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對於地級市駐京辦經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它各類駐京辦一律撤銷。
在《意見》發布之後,省級以及地級駐京辦是否應該保留,還是伺機一併撤銷,一些分析人士也發表了不同觀點。

“撤辦令”等到時機

2009 年1 月,山東濰坊市在全國率先撤銷了駐外辦,對該市政府駐北京上海深圳等11 個辦事(聯絡)處實行撤銷機構、掛名保留。
儘管濰坊行事低調,但此舉還是轟動一時。
“山東濰坊市是在進行自我革命,他們覺得沒必要再設立駐京辦,養了一幫人,負擔很重,經濟上划不來。這是當地政府領導根據市場經濟法則綜合權衡後最終決定把駐京辦撤掉的主要原因。從另一個方面,也起到了表率作用。”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主任許耀桐向《中國經濟周刊》評述。
真正促使國管局及監察部對縣級及其他駐京辦下定決心撤銷的動因,源自作家王曉方在2005 年出版的小說《駐京辦主任》所引發的震動。當時社會上形容駐京辦是腐敗的橋頭堡,國管局等相關部門也就是從那時(2005年)起,開始醞釀起草“撤辦令”的。
據了解,“撤辦令”的調研、擬文除了國管局駐京辦管理司參與外,包括中紀委、財政部等多個相關部委也都參與了調研和討論。“撤辦令”本來在兩年前就有訊息傳出要出台,但是由於2008 年奧運維穩任務艱巨,出台時機並不成熟。而2009 年又恰逢金融危機。
“現在出台是時候了!畢竟時間拖了那么久。”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
這份眾所關注的“撤辦令”在經過了5 年的醞釀之後,悄然登台亮相。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實施,對於規範駐京辦事機構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減少經費支出,推動駐京辦事機構轉變職能,更加規範有序開展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500餘家駐京辦待撤

《意見》規定撤銷駐京辦的範圍涉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
同時,《意見》提出僅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予以保留,已經設立的地級市、地區、盟、州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確因工作需要,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核准後,方可保留。
從相關人士那裡獲悉,《意見》在公布前,很多省級駐京辦都收到了檔案討論稿。
“按照程式,檔案出台前,肯定是需要多方面參與討論的,最起碼會徵求省級駐京辦的意見。” 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
據悉,目前,各類駐京辦五花八門,從省級到地級,再到縣級,甚至一些開發區、國有大企業、大學等都在北京設有駐京辦。
據國管局公布的數字,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共有927家。其中省級政府(包括計畫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50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295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146家,縣級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事機構436家。
按照《意見》,除去上述50家副省級以上單位的駐京辦和295 家地市級單位駐京辦予以保留外,這次要撤銷的縣級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事機構,總數將達到582家。

省級駐京辦是否也該撤銷?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楊開忠教授告訴記者,剛開始在北京設立的是省級的駐京辦。在最近十幾年,才開始有地級市的駐京辦。而最近幾年,縣級市也有了駐京辦。副省級以上的駐京辦,需要國務院辦公廳批准;而市縣級政府等其他機構在京設立的駐京辦或聯絡處,只需要在北京市發改委下面的一個機構備案即可。
近年來,一些駐京辦出現的腐敗問題和種種違規行為,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關注。
2006 年,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形象地形容駐京辦為“跑部錢進”辦;同年1 月5 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也明確指出,要“防止和解決一些地方和企業駐京辦事機構存在的請客送禮等不正之風。”
“原來計畫經濟時期的駐京辦,因為交通和通訊不發達,更多的是一種接待和溝通傳達職能;近年來更多地增加了‘跑部錢進’和招商引資的職能。更甚者,這等於是地方官把在本地的行政資源、享受的行政服務延伸到了京城。我認為省級駐京辦也沒有存在的必要,在未來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應該撤銷。”許耀桐教授向《中國經濟周刊》直言。
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僅52 家省級駐京辦就有工作人員約8000 人,其中機關約1300 人,所屬賓館、飯店、招待所約6700 人。

2010年年度新詞語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2010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對於地級市駐京辦經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他各類駐京辦一律撤銷。
例句:近日,內地準備在六個月內撤銷駐京辦的新聞,引發了很大的關注,隨後就有官員出來解釋說,表示這個撤辦令還處於一個草案的階段,但是撤銷駐京辦的大方向已經是確立了。(2010年1月28日鳳凰衛視總編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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