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起訴是法院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將公訴案件撤回的行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及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審査後,對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機關發現主要犯罪事實失實,或者按照刑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主動撤回起訴,按照不起訴或免予起訴程式辦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起訴案件主要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主動撤回起訴,補充偵查,然後根據情況,或者重新起訴,或者按照不起訴或免予起訴程式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撤回起訴
- 外文名:Withdrawing the prosecution
- 簡稱:撤訴
- 單位:檢察院,法院
- 過程:詳見正文
- 特點:案件尚未終結法院只是中止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