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燈是流傳於北方農村的一種元宵節習俗,起源不詳,類似於其它地區的鬧花燈,或者直接說是鬧花燈的變種形式。
撒燈大多使用浸油的玉米芯、香蒲等植物作為原材料,將原材料點燃後分成若干小等份,從自家門口一撮撮擺放到街上,就完成了撒燈的過程。有民諺說“八月十五雲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燈”,這裡所謂的燈,除了送往祖墳的“送燈”之外,所指的應該就是撒燈的“燈”了。
元宵節撒燈,是我內蒙古赤峰老家的傳統習俗,從每年正月十四開始持續到正月十六。正月十四撒燈稱之為“人燈”,正月十五撒燈稱之為“神燈”,正月十六撒燈稱之為“鬼燈”。
撒燈,就是將小米米糠炒熟,用煤油浸透了,把報紙之類的廢紙裁成豆腐塊大小的方塊,捏一小撮浸了油的米糠放到紙中央,把四個紙角攢起來,用力一擰,再把這個紙團拿到煤油中蘸一下,一盞燈便做好了。當然,為了方便,人們也用浸過煤油的玉米芯、松果等材料做燈。成千上萬盞這樣的小燈用筐抬著,在院裡院外、街頭村邊,只要是日常生活的地方,都要敬上個一兩盞燈,燒上些紙錢。
正月十四撒人燈。這天,家家戶戶往自家院子撒燈,寓意人丁興旺、子孫滿堂。正月十五撒神燈,就是供奉各路神仙,燒香上供、沿街撒燈,祈求一年風調雨順,人畜平安。如水塘燈,送水神一盞,保佑洗衣服的人和玩耍的小孩子平安無事,不要溺水。路邊燈,送給路神一盞,保佑行路的老人和孩子平安,不要摔傷。土地廟燈,送給土地爺爺和土地奶奶一盞,保佑風調雨順。此外還有菜園、田地,水井、豬圈、牛舍前各點上一盞燈,既是感恩各路神祇上一年的護佑,也是祈求下一年的人畜平安,五穀豐登。
正月十六為祖先送燈,大人孩子撒燈上山,到墓前祭拜祖宗先人。那天晚上,燈火沿山間小路蜿蜒而上,象天上的繁星,閃閃爍爍。大人孩子在墓前磕頭禱祝,祈求祖先保佑。長輩們會對晚輩一一介紹祖宗先人的陳年往事。如今看來,為祖先送燈不僅可以表達對先人的緬懷和思念,同時也可以起到促進家族和睦、聯絡親情鄉誼、教育晚輩感恩盡孝等作用。鄉土社會的家族情感與譜系脈絡,就這樣被一代代完整接續下來了。這大概也就是《論語》中曾子所講的“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