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擺賦權法

搖擺賦權法,或稱作擺幅置權法,是一種通過確定不同指標重要性的排序關係,來確定指標權重的方法。
搖擺賦權法最早由Von Winterfeldt和Edwards(1986)提出,是多目標決策方法(MCDM)中的一種。通過專家進行打分,雖然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但很直觀地指出了每個指標的相對重要性,而客觀方法如熵權法在指標過多時一方面計算起來比較繁重,另一方面很可能形成與客觀事實相違背的狀況出現,這種情況下客觀方法在對指標權重的理解上缺乏能動性。因此,我們提出運用搖擺賦權法對指標進行賦權,不僅在計算上簡單可行,並且更好的賦予了對於每個指標權重的理解,有效消除了內部不一致性的問題。
同AHP方法相比,搖擺賦值方法有兩點好處:一是簡單容易操作,調查對象很容易理解;二是重要性排序的一致性較高,AHP方法在很多情況下判斷矩陣檢驗的一致性不是很高。
搖擺賦權方法的具體步驟如下:
1.將若干主要評價構面,按照重要性從高到低排列;
2.將最重要的評價因素權重賦值為1;
3.將其餘的因素與最重要的因素相比較,根據二者之間的相對重要性,對其餘因素賦值,取值範圍在(0-1)之間。依此類推,這個過程一直持續到其餘指標都賦權。
4.將權重進行加和,然後各權重再分別除以這個加和數,就可以得到標準化的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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