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

《揭陽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已經揭陽市人民政府同意,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2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陽市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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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促進全市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若干措施》(粵辦函〔2023〕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降低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
  1.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繼續按照《關於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粵人社規〔2015〕8號)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即“用人單位費率降至0.8%,個人費率降至0.2%”。(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按國家規定階段性實施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申請緩繳的養老、失業、工傷費款,可在2023年底前採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降低水電氣及經營場所使用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確保個體工商戶正常用水、用電。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鼓勵、引導轄內保險機構豐富保險產品供給,進一步擴大保險覆蓋面。針對貨車司機、營運車主、餐飲店主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個體工商戶群體,探索開展提供靈活便利的保險解決方案。在實際執行時,探索避免因保險繳款中斷而導致的損失,並在理賠時提升理賠效率。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揭陽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個體工商戶金融扶持
  5.降低支付手續費用。鼓勵銀行為個體工商戶在同一銀行開立的首個(或指定一個)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實行不低於5折優惠,免收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一定金額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收費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掛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支持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落實支付手續費其他減免政策。上述措施中,票據業務執行期限為長期,其餘措施執行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提供更多信貸支持。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充分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持續增加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個體工商戶特點,開發專屬信貸產品,推廣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擴大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對貸款利率的指導性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下行效果充分傳導至個體工商戶貸款利率,促進個體工商戶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符合重點群體條件或登記註冊3年內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帶動就業5人以上就業(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貸款額度最高可到50萬元。貸款期限內,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的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餘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借款人確需繼續使用資金或因暫時資金緊張預計不能按期還款,但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良好,且創業項目經營正常的,可以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展期。貸款展期只能申請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展期期間不予貼息,可繼續提供擔保。(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徵信管理服務。對個體工商戶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經金融機構根據疫情期間相關要求認定後,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按徵信糾錯程式予以調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支持服務外貿新業態發展。貫徹落實跨境貿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擴大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選擇權和結算渠道,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憑線上電子訂單等交易電子信息,為開展貿易新業態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便利化服務,支持個體工商戶參與國際貿易。(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揭陽市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減輕個體工商戶稅費負擔
  11.大力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對“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3個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符合退稅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大力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2.貫徹執行減免增值稅政策。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執行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3.持續落實其他增值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銷售自產農產品,從事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批發、零售,銷售農藥、農膜、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從事圖書批發、零售,轉讓著作權,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等,可以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4.實施契稅和不動產登記費優惠政策。
  (1)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徵契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最佳化納稅服務,對申報享受免徵契稅政策需提供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身份證明”實施告知承諾制。(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個體工商戶辦理不動產登記到其名下的,個體工商戶憑工商營業執照直接免收不動產登記費,無需承諾。(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15.頂格實施“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將個體工商戶納入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範圍,並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頂格50%幅度減征。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6.頂格實施重點群體稅收減免政策。脫貧人口、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營商環境
  17.支持個體工商戶直接變更經營者。
  (1)推行個體工商戶線上線下一體化審批服務。提供個體工商戶登記掌上辦、自助辦、網上辦等辦理渠道。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最佳化個體工商戶註銷流程。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或已辦結繳銷發票、結清應納稅款等清稅手續的個體工商戶,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註銷。對未處於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個體工商戶,最佳化即時辦結服務,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3)簡化變更經營者辦理資料和流程。個體工商戶經辦人已經在稅務機關完成實名採集的,無需提供身份證件複印件,在完成實名驗證後即可辦理相關變更事宜。開設專門視窗,提供“套餐式”服務。(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8.落實港、澳、台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進一步擴大開放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台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參照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在內地開放行業執行,並適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責任單位:市委台港澳辦、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個體工商戶市場監管領域信用監管。規範日常行政監督檢查行為“無事不擾”,對個體工商戶登記、公示信息事項採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主要形式的監管方式,無法定事由不得隨意開展檢查,減少對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信用”抽查,對信用水平高、風險水平低的個體工商戶,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完善個體工商戶信用信息公示、經營異常狀態管理等制度,最佳化個體工商戶線上線下年報服務,通過最佳化年報填報系統的登錄方式、精減報告事項、粵商通APP填報等方式方法,豐富報送渠道、提升報送效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各地各部門在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時,在資質許可、項目申報、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方面,不得違反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工作,提高監管效能,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個體工商戶負擔的行為,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推動各項降費減負政策落到實處,為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加大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力度,持續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規定。(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拓展個體工商戶發展空間
  21.持續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
  (1)實施財政獎勵和補貼。貫徹落實《揭陽市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工作方案》各項扶持措施,對符合《揭陽市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扶持資金實施細則》扶持條件的企業,給予每戶一次性專項扶持資金5000元,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應當結清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等,對原有債權債務作出妥善處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最佳化準入服務。允許“個轉企”企業依法繼續使用原字號並保留行業特點。支持個體工商戶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3)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公司,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2.支持發展線上經營模式。支持個體工商戶提升網路行銷能力,積極套用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社交電商等模式,實現線上線下經營融合發展。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為個體工商戶開闢綠色通道,放寬入駐條件,幫助入駐個體工商戶開展數位化運營服務培訓,提升網上經營水平。鼓勵平台對個體工商戶給予流量扶持,開展免費技術培訓服務,簡化線上運營規則,降低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成本。持續引導電商平台企業合規經營,按照質價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支付結算、平台佣金等服務費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提升質量管理水平。聚焦個體工商戶質量管理需求,深入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紓困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等質量基礎設施要素資源,最佳化完善質量基礎設施線上線下融合服務模式,把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計量服務中小企業行”、質量技術幫扶“提質強企”活動服務範圍,為個體工商戶提升質量管理能力、質量競爭力提供免費專家諮詢和幫扶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4.提高智慧財產權能力。支持轄內智慧財產權服務視窗和快保護機構向個體工商戶提供智慧財產權政策諮詢、專利商標申請註冊、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等服務。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權利的保護力度,鼓勵和支持個體工商戶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能力。開展出口產品智慧財產權風險排查和跨境電商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監測,提供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和培訓公益服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25.加強標準化服務。充分利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加強網上監測,及時發現個體工商戶公開的企業標準存在問題,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向個體工商戶宣傳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其理解和實施《標準化法》及強制性標準;向個體工商戶宣傳《揭陽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鼓勵其參與先進標準制修訂工作,指導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標準化專項資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服務供給
  26.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對接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針對急需、緊缺的職業(工種)組織開展訂單式、定向式職業技能培訓,個體經營者可以自主選擇到具有職業技能培訓資質的培訓教育機構培訓學習、或自學,提升職業技能,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鼓勵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充足地區,將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用工按規定納入職業培訓補貼範圍,幫助個體經營者提升素質和抗風險能力。支持市職業學校為有需求的個體工商戶提供職業技術培訓,對個別有需求且符合入學條件的個體戶可納入一年制專業學習。(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支持個體工商戶創新創業。
  (1)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按照我市“1+1+12”政策體系中的《揭陽市促進產業科技創新扶持辦法》,對認定為國家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個補助80萬元,獲得科技部備案的眾創空間每個補助60萬元,獲得科技部和科技廳備案的星創天地每個分別補助20萬元、10萬元;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新增面積補助,按縣(市、區)實際補助的50%進行配套補助,每個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通過省運營評價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根據省的實際補額的50%進行配套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2)指導個體工商戶做好就業登記工作。按照《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23號)要求,做好就業、失業登記工作。就業、失業登記實行全省通辦,勞動者可以選擇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任意一個就業失業登記機構現場辦理,也可以通過國家和省指定的政務服務平台等網路渠道辦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8.支持退役軍人創業。支持由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設立退役軍人專區或者單獨建園,對有創業意願的退役軍人開展創業意識、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向退役軍人提供政策、法律、財務等諮詢指導。鼓勵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在國家規定時間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以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執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必須持有師級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徵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務。
  (1)成立揭陽市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通過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開展法治宣傳、定期開展“法治體檢”等活動形式,幫助民營企業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引導民營企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高質量的法律服務,護航揭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2)指導市工商聯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個體工商戶等非公經濟組織開展常態化法治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和引導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維權救濟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諮詢、公證、調解、仲裁等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30.加強個體工商戶發展狀況監測分析。加強“小個專”黨建工作,推動全市各市場監管所設立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指導站,實現“一所一站”。發揮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橋樑紐帶作用,建立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聯繫點,暢通個體工商戶反映問題、政策訴求渠道,跟蹤個體工商戶經營形勢變化,做好活躍度、經營狀況和相關優惠政策享受情況調查,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發展需求和生產經營困難問題,為研究完善個體工商戶扶持政策提供決策參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加快構建公共服務平台體系。通過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揭陽“急難愁盼我來辦”等線上平台開展惠企政策宣傳。提高粵商通平台個體工商戶訴求回響辦理質效。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密切關注揭陽“急難愁盼我來辦”及其他渠道投訴舉報信息,及時依法查處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行為。(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個私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細化落實培育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政策措施,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分型分類培育和精準幫扶;利用多種渠道開展政策解讀宣講,提高政策知曉度;加強政策執行跟蹤檢查督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最後一公里”。
  本檔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或國家另有規定以外,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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