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揭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揭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揭東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起草《政府工作報告》。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
(六)收集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縣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七)檢查、督促縣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八)負責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中央、省和市駐揭東單位、駐揭東部隊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承擔行政事務工作,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服務。
(十一)管理縣政府直屬單位和掛靠單位。
(十二)辦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人事組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分送、校對、立卷、歸檔、印鑑、保密工作;負責辦理縣委、縣人大、縣政協及其所屬各單位報送縣政府的有關公文,提出擬辦意見;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大型會議的會務組織;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值班安排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機構編制、調配錄用、政審、考核、任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初審、培訓、學歷教育、檔案和監察、紀檢工作;負責辦公室及指導直屬單位、掛靠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及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綜合一組
負責辦理各鎮政府(街道辦、開發區管委會)和縣府直屬各單位(除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計生、文化、廣播、新聞、出版、電視、體育、農業、林業、水利、政法系統各單位及駐揭東部隊外)呈送縣政府的請示、報告以及重大專項事件等方面的文電,提出擬辦意見;參與有關協調工作,起草協調報告;負責起草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文電稿,審核有關部門代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起草的文電稿;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會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綜合二組
負責辦理教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計生、文化、廣播、新聞、出版、電視、體育、農業、林業、水利等單位給縣政府的有關請示、報告,起草有關檔案,跟蹤督辦相關工作;做好相關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提供和準備所需資料、材料;協助做好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會務和組織有關活動的準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信息督查組
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門的工作動態,綜合整理縣政府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向上級報送有關信息;負責政府重大決策的諮詢服務工作;協助新聞單位對縣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承辦縣政府領導接受採訪和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接受採訪和出席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工作;指導政府系統政務工作;檢查、督促縣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行政組
負責縣政府領導及縣政府辦公室經費收支和財物管理、車輛管理和調度;負責安排好辦公室幹部職工辦公場所、用具以及有關宿舍,做好辦公用品、物資供應調配管理工作;搞好有關接待和慰問工作;負責辦公室福利事業、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的申報、上繳、登記、轉移;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單位行政經費預算、決算和內部審計工作,檢查監督執行財務、財產管理制度情況;承擔有關會議的會務和慶典、大型活動的部分工作;負責辦公室統計年報工作。
(六)管理組
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及車輛的停放管理,做好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工作;負責機關大院公共衛生及有關會場的清潔工作;管理好機關大院內的水、電供應和電梯等公共設施,做好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管理好機關大院的綠化美化環境;負責節日及大型活動機關大院的氣氛布置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大型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揭東縣人民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審核《政府工作報告》和以縣人民政府名義上報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項的有關報告及匯報材料;負責起草、審核縣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和有關文稿;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報送供縣政府領導決策參考的相關資料,編輯有關參閱材料;承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揭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科級,加掛揭東縣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指導各鎮(街道、開發區)、各部門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推進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推動工作落實;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縣應急管理的辦法、措施和規劃建議;協助縣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相關工作;辦理縣政府、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縣內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市政府上報、縣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承辦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揭東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內設2個股,正股級。其主要職能是:
1、綜合管理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各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應急管理信息收集和調查研究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縣應急管理的辦法、措施和規劃建議;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各鎮(街道、開發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做好辦內行政事務工作。
2、應急指揮協調股
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並根據縣領導指示,向市政府報告有關事項;指導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應急保障和救援;指導各鎮(街道、開發區)政府(辦事處、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三、掛靠機構
(一)揭東縣人民政府法制局(正科級,加掛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牌子)
法制局是縣人民政府負責法制工作的行政機構,掛靠縣政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有關部門上報縣政府頒布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修改、協調、把關、送審工作;協調本縣各部門行政執法中有爭議的問題;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辦理政法系統各單位送縣政府的文電;負責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執法監督等工作;反饋各項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法制宣傳;組織培訓法制工作幹部及行政執法人員;承辦縣政府頒布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做好本縣地方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承辦各級人大、政協移交縣政府辦理的議案、建議和提案;完成領導和上級法制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揭東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副科級,加掛縣政府戰備支前辦公室牌子)
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縣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掛靠縣政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實情況;檢查監督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協調、組織、指揮全縣人民防空工作;負責協調軍地、軍政、軍民關係,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縣戰備倉庫、部隊物資供應進行督查;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軍事設施保護;協調縣國防交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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