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鑫浩,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揭陽市揭東區人,在職大學學歷,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
2019年6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鑫浩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2月
- 出生地:揭陽市揭東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揭陽師範學校普通班學習,中專畢業
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在韓山師範專科學院政治歷史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89年7月至1991年3月揭東縣雲路中學教師
1991年3月至1997年7月揭東縣梅崗中學教師
1997年7月至1999年2月揭陽市揭東縣政協文史資料組資料員
1999年2月至2004年12月曆任揭陽市揭東縣政協辦公室資料組組長、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協常委、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期間: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共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2004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揭陽市揭東縣龍尾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中共揭東縣第四屆委員會委員
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揭陽市揭東縣錫場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中共揭東縣第四屆委員會委員
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揭陽市揭東縣錫場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揭陽市揭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
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揭陽市揭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揭陽市揭東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揭東區政府黨組成員
2016年9月任2019年2月揭陽市揭東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2月,據揭陽市紀委監委訊息:揭陽市揭東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吳鑫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6月,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揭東區委原委員、揭東經濟開發區黨委原書記吳鑫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鑫浩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提供超標準接待;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發展黨員,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收受他人財物。毫無紀律和法律意識,權力觀異化,將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當做牟取私利的工具,侵吞公共財物,扭曲政商關係,與房地產開發商大搞權錢交易。
吳鑫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鑫浩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揭陽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