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揚州市邗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8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ngjiang District, Yangzhou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關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管理機構: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參與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園區集聚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區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區建設,培育有持久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四)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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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牽頭推進全區重大工業項目建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區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興產業。
(八)推進全區有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制訂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產業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協調推進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協助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邗江建設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套用。負責政府部門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並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製造工程。
(十三)培育發展全區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組織擬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牽頭推進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專精特新發展。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產業、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民爆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行業管理、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
(十六)指導工業和重點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在工業和重點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及技術改造等方面統籌考慮安全生產,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從源頭治理上指導相關行業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支持工業重大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安全領域重大信息化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發展。嚴格重點行業規範和準入管理,實施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後工藝和產能。承擔小化工整治有關工作。負責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民用船舶製造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製造強區、網路強區。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後勤、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依法行政、法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宣傳、信息工作;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收支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部門財務預決算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區直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制訂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新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區直停產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軍轉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制訂系統工會工作規劃和工會重大活動的組織實施。
(三)經濟運行科。組織制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指導監督區有關產業發展基金的運行、考核和績效評價;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推進制造強區建設,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工作,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協調推進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承擔區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工業和重點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在工業和重點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標準規範等方面統籌考慮安全生產,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從源頭治理上指導相關行業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嚴格重點行業規範和準入管理,實施傳統產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後工藝和產能;承擔小化工整治有關工作;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指導推動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最佳化和產業轉移;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協調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併重組等工作;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負責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管理;負責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進高端紡織和服裝、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食品等產業集群發展;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
(四)科技與質量科。負責推動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貫徹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和建設;協助企業做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負責申報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負責申報新產品新技術鑑定並推動產業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推動區域品牌建設;協調推進全區汽車產業發展,負責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集群發展工作;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牽頭組織經濟系列、工藝美術系列以及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申報工作;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牽頭負責對口支援、協作幫扶等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貫徹落實軍民融合產業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示範基地認定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保密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軍工科研生產、地方條件保障等有關重大事項;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承擔船舶行業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民爆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民用船舶製造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產業投資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推動產融合作;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時統籌考慮安全生產,支持工業重大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發展;負責全區通用機械、航空、軌道交通等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裝備產業集群推進工作,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省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政審批事項的規範化管理,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負責行政許可的綜合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批准檔案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
(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負責新能源產業的規劃指導、統計監測、協調服務及其他行業管理工作;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投資項目能評管理工作、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節能具體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科(軟體產業科)。負責全區智慧城市建設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信息化發展政策和規劃,參與制訂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政府部門信息化項目的審核;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服務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協助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雲上揚州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並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負責全區工信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行政區域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管和業餘無線電管理、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在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完成市級無線電管理機構交辦的任務,協調處理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負責全區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電子信息、物聯網、積體電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製造集群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承擔區網際網路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中小企業協調服務科。負責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推進產業集聚發展;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專精特新發展,促進企業管理創新;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制訂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合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九)資產管理科。負責本局所屬區直國有、聯社、集體及停產工業企業的資產管理、檢查、監督和服務工作;參與指導企業資產出售、出租過程,嚴格把好產權界定、報批、評估、洽談、定價、協定、資金等關鍵環節,參與協調區直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督促區直擱停企業盤活閒置資產;負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及相關部門關於資產方面的資料及報表材料的文字起草工作;負責區直擱置、停產企業與銀行及各資產管理公司債務糾紛的協調處理;負責區直擱停企業的職工上訪接待及維穩工作。
老幹部科。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股級職數16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0名(含老幹部科科長1名),副科長(主任)6名。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權力事項按《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揚州市邗江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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