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商務局
- 級別:正處級
- 新增職能:承擔藥品流通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處等
- 人員:65人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1,辦公室,綜合處,財務處,市場運行秩序處,市場體系建設處,商貿服務管理處,內設機構2,對外貿易處,服務貿易處,外國投資管理處,經濟合作處,開發區處,口岸處,行政辦事處,投資促進處,組織人事處,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劃出職責
1、取消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編報並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2、將煤炭管理的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劃入職責
1、將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內貿管理、產業損害調查、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實施對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的進出口計畫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制定全市人員出境就業政策以及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揚州市商務局
2、將對成品油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職能劃入市商務局。
3、將對汽車流通業市場管理環節中的廢舊汽車拆解管理職能劃入市商務局。
新增職能
承擔藥品流通管理職能。
轉變職責
1、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做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強全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研究,加強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產業、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及政策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及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規則並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市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導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十)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市組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二)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依法核准、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
(十三)負責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草案,指導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四)負責全市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外經貿隊伍和業務建設;負責局駐海外經貿代表機構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
(十五)研究擬訂全市口岸政策和規劃,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報批等相關工作。檢查督促協調口岸查驗機構的相關工作。參與市沿江岸線的規劃、開發與管理,組織指導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十六)協調檢驗檢疫、海關、邊防檢查、海事、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指導、管理市貿促會的工作。指導有關商會、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1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5個職能處室,均為正科級建制。
辦公室
負責文電、文秘、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公文管理、信訪、保密、應急、行政管理、安全保衛、接待、目標管理、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辦理等;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決定事項的督辦等。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工作。參與辦好市招商網;組織有關電子商務活動,協調、指導和支持我市企業加快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
綜合處
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商務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和綜合績效評價報告發布工作;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
研究起草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起草重要檔案;承擔國家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財務處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我市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商務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審核上報、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基本建設與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市商務行業的財會、審計工作。
市場運行秩序處
(掛“市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生豬屠宰管理辦公室”牌子)
指導全市商品流通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分析、統計、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措施;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豆製品等副食品流通的巨觀調控管理和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酒類經營管理和繭絲綢協調的有關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指導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和屠宰執法指導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市“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市場體系建設處
負責擬訂全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草案,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全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貿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廢舊汽車拆解)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商貿服務管理處
負責擬訂全市現代流通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範,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餐飲業、住宿業、沐浴、美容美髮、國內展覽業等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商業特許經營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2
對外貿易處
(掛“機電和科技產業處”牌子)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對外貿易工作。編制全市外貿年度調控目標及中長期目標,並分解落實、督促檢查;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制訂並實施外貿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指導交易會、洽談會等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申報、協調、管理相關企業進出口商品配額;根據授權,承擔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有關工作;根據委託,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有關工作;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國際電子商務發展。
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調查對我市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並進行相應的磋商談判;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貿易救濟調查,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
擬訂並實施我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承擔加工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承擔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根據省廳要求實施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標管理及其實施工作。
服務貿易處
研究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牽頭擬訂年度貿易促進活動計畫、措施,協調和指導全市開展國際服務貿易工作,實施國際服務貿易的政策引導和廣告宣傳等工作,負責協調相關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全市國(境)內外洽談會、展銷會的組織、管理工作,以及廣交會、華交會等展會的組織和管理;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委託,辦理本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按分工承擔出口商品包裝、商標、廣告等涉外智慧財產權相關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對外技術貿易的中長期規劃;承擔技術進出口市場開拓與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技術貿易業務的培訓、調研和統計分析。
外國投資管理處
(掛“服務外包處”牌子)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市利用外資工作,編制發展計畫、制訂檢查落實年度計畫;研究全市外資情況並上報動態和建議;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承擔外商投資和服務外包統計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經濟合作處
負責擬訂和執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地方規範性檔案;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就業等對外合作業務;承擔全市外經企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報批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審核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經營資格和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經營資格;承擔勞務合作項目審查和外派勞務招收備案工作;推進我市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對外援助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及贈款的管理工作;建立與開闢對外經濟合作渠道,扎口境外企業的協調管理,承擔全市“走出去”開放戰略實施過程的日常工作。
開發區處
負責全市各類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協調、指導、服務、考核等工作;承擔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草案編制有關工作,擬訂政策措施,指導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承擔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的設立、撤銷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開發區發展動態,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開發區建設情況;研究開發區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有關境內外業務培訓。
口岸處
研究擬訂全市口岸政策和規劃,負責口岸開放、關閉的審查報批,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口岸開放範圍內新建外貿作業區和涉外碼頭的驗收、報批工作;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報批等相關工作。參與市沿江岸線的規劃、開發與管理。負責協調全市口岸大通關和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歸口協調口岸查驗機構需要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承辦口岸管理方面的檔案、會務、督查和調研。檢查督促協調口岸查驗機構的相關工作。負責進出口運量統計上報。組織指導共建文明口岸工作。
行政辦事處
負責辦理局集中到市行政辦事服務中心各項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對內外資加工貿易審批;負責對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進行考核、確認、上報;負責對兩類企業的考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外貿、外資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的審核、簽章;特定機電產品與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技術貿易契約登記備案;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項目的轉報;協調行政許可項目涉及到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及時了解、掌握審批項目的政策變化,及時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落實,向政策頒發部門反饋政策落實過程中的有關信息。
投資促進處
負責指導、協調、管理、服務全市招商工作;分析研究招商工作動態,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定期向市政府報送有關報告;編制全市年度招商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收集、整理、論證、介紹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和資料,宣傳揚州投資環境;負責全市招商工作的組織、協調、巨觀調控和業務指導;承辦局機關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出國(境)組團審批事項;承擔市駐國(境)外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大型招商引資活動;審核對招商引資有功人員的獎勵。
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人員的考核、任用、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管理;辦理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承擔商務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管理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相關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編制
核定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65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核定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5名,紀委書記1名;市口岸辦公室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主任)27名,其中正處長(主任)15 名,副處長(副主任)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