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揚州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林業局牌子。

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江蘇省揚州市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負責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參與房地產市場交易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以及縣(市、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要專項規劃。組織編制、指導開展城市設計工作,指導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林地、濕地、礦產資源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
(七)負責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管理工作。在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管理中,負責核發建設項目“一書三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參與規劃區建設項目的前期選址工作,提出選址建議,核發選址意見書。審查核發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含臨時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市區鄉、村莊規劃區內住宅、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
(八)負責市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地下管線的規劃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十)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丘陵山區綜合開發。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參與擬訂林業地方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實施地方林業生態補償制度。擬訂全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全市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及國有林業場圃基本建設。承擔森林防火職責。
(十六)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七)推進自然資源領域依法行政。負責建設項目批後管理。依法組織查處違反自然資源管理方面的違法案件。加強法治宣傳。對縣(市)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縣(市)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八)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九)按規定履行幹部管理和隊伍建設職責。
(二十)負責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市規劃委員會、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落實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區域生態安全。加快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按照上級要求或相關政策開展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單位地址

辦公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5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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