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廣陵區服務業工作目標考核獎勵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廣陵區服務業工作目標考核獎勵辦法
  • 檔案類別:獎勵辦法
  • 地點:揚州市
  • 發布年份:2008
概述,考核對象,有關要求,

概述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實施綱要》,圍繞我區“三年倍增,五年再造一個新廣陵”的總體目標和商貿強區的發展戰略,進一步動員全區上下理清思路,搶抓機遇,狠抓落實,確保服務業年度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努力實現我區服務業發展的新跨越,特制定本辦法。

考核對象

廣陵新城、產業園、商貿物流園,各鄉鎮、街道,商貿局和相關企業。
二、對鄉鎮、街道、園區及部門的考核獎勵
1、考核內容
政府下達的服務業重點目標任務和基礎工作。
項目
考 核 內 容
分值
目標任務
1、服務業稅收收入
20
95
2、服務業招商引資
20
3、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
15
4、商貿營業額
15
5、市場成交額
15
6、“10大典型”培育工程
5
7、“萬村千鄉”農家店
5
基礎工作
1、組織網路健全,職能部門明確,人員落實,工作積極主動
2
5
2、統計報表及時、準確、真實,按時完成並上報服務業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重點調研報告
3
2、考核辦法
(1)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考核評定標準,根據年初政府下達的考核指標分解(見附表)和有關要求,採用百分制考核辦法,對列入考核的對象進行考核評分。服務業稅收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商貿營業額、市場成交額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1分。服務業招商引資按區政府年初下達的招商引資任務進行考核。“10大典型”培育工程、“萬村千鄉”農家店基本分各5分,每增減1個增減1分。以上考核內容增減分不超過基本分的50%,如有缺項的,按該項基本分80%記分。
(2)考核附加分:當年度每引進一個國際、國內服務業重要品牌項目,分別給予3分、2分的加分。當年度每落實一個5000萬元以上服務業重點項目,給予2分的加分。當年度每獲得一個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的分別給予5分、3分、1分的加分。當年度的服務業調研文章,每在國家、省、市級刊物發表一篇的分別給予3分、2分、1分的加分。
(3)考核減分:當年度出現違法經營或服務質量問題,造成一定影響,被查處或被媒體曝光的減5分。當年度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減10分。凡受到減分的單位,當年不得評為一等獎。
3、獎勵等級
綜合得分第1、2名為一等獎,3-6名為二等獎,其他得分60分以上的為三等獎。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單位,予以獎勵,標準為3萬元、2萬元、1萬元。
三、對服務業企業的考核獎勵
1、綜合排名獎
根據年度商貿營業額、市場成交額及稅收等情況,評出綜合排名前十位的服務業企業,予以表彰獎勵,授予“廣陵區服務業十強企業”稱號,各獎勵1萬元。
2、創新創優獎
(1)當年度被批准為國家級服務業集聚區獎5萬元,省級服務業集聚區獎3萬元,市級服務業集聚區獎1萬元。
(2)當年度被評為國家級“商業網點示範社區”獎3萬元,省級“商業網點示範社區”獎1萬元,市級“商業網點示範社區”獎0.3萬元。
(3)當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獎3萬元,獲得省著名商標獎1萬元,獲得市知名商標獎0.3萬元。
(4)當年度獲得國家級授予的“老字號”稱號獎3萬元。
(5)當年度被評為省五星級市場獎3萬元、四星級市場獎1萬元,市三星級市場獎0.3萬元。

有關要求

1、服務業工作目標考核在區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區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目標制定、分解、督查,年底會同發經、財政、統計、工商等部門考核服務業工作目標管理全年執行情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般安排在次年的一月份進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提出獎評方案,經區服務業領導小組研究,報區委、區政府審定後予以表彰。
2、根據省、市服務業發展工作要求,設立廣陵區服務業引導資金。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安排200萬元,作為服務業扶持獎勵基金,專項用於國家、省、市引導資金的配套、重點服務業建設項目的扶持和對考核對象的獎勵。
3、各鄉鎮、街道、園區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對照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思路、分解落實指標,制定詳細的工作計畫。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杜絕弄虛作假,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都要有據可查。要不斷增強目標責任意識、創新創優意識和爭先進位意識,盡職盡力,努力全面和超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為我區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由廣陵區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在今後年度,按照工作要求的變化作重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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