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票據

提示票據

提示票據是指持票人向票據義務人或者關係人出示票據,請求其進行承兌或付款的行為。在我國《票據法》上,提示分兩種:提示承兌提示付款。所謂提示承兌,是指遠期匯票的持票人向票載付款人出示票據,請求對方在票據上表示待票據到期日願意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所謂提示付款,是指各種票據的持票人向票據主義務人或關係人出示票據請求對方支付票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提示票據 
  • 類型:經濟術語
作用
提示票據的主要作用有三個:
其一,使債務人知道票據債權人為何人。
其二,便於債務人收回票據或在票據上作出記載。
其三,通過意思通知催告票據債務人為給付
債權人到期而不提示票據,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這與民法上的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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